“國家公園”概述
“國家公園”的概念源自美國,名詞譯自英文的“ National Park”, 據說最早由美國藝術家喬治·卡特林 (Geoge Catlin)首先提出。1832年,他在旅行的路上,對美國西部大開發對印第安文明、野生動植物和荒野的影響深表憂慮。他寫到“它們可以 被保護起來,只要政府通過一些保護政策設立一個大公園……一個國家公園,其中有人也有野獸,所有的一切都處于原生狀態,體現著自然之美”。之后,即被全世界許多國家所使用,盡管各自的確切含義不盡相同,但基本意思都是指自然保護區的一種形式。
1872年美國國會批準設立了美國、也是世界最早的國家公園,即黃石國家公園。自黃石國家公園設立以來,全世界已有一百多個國家設立了多達1200處風情各異、規模不等的國家公園。綜觀世界上各種類型、各種規模的國家公園,一般都具有二個比較明顯的特征:一是國家公園自然狀況的天然性和原始性,即國家公園通常都以天然形成的環境為基礎,以天然景觀為主要內容,人為的建筑、設施只是為了方便而添置的必要輔助。二是國家公園景觀資源的珍稀性和獨特性,即國家公園天然或原始的景觀資源往往為一國所罕見,并在國內、甚至在世界上都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而特別的影響。
設立國家公園的意義
設立國家公園,其主要的意義和作用大致可概括為三大方向:
一是景觀資源的保存與保護。
二是資源環境的考察與研究。
三是旅游觀光業的可持續發展。
經過一百多年的研究和發展,“國家公園”已經成為一項具有世界性和全人類性的自然文化保護運動,并形成了一系列逐步推進的保護思想和保護模式。
一是保護對象從視覺景觀保護走向生物多樣性保護。
二是保護方法從消極保護走向積極保護。
三是保護力量從一方參與走向多方參與。
四是保護空間從點狀保護走向系統保護。
我國目前國家公園概念上的建設類型主要集中于以下幾個方面:1.森林公園。由國家林業局批準設立。1982年,我國第一處森林公園——湖南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批準建立。截至2006年底,全國共建立森林公園2067處,總經營面積1569萬公頃。其中國家級森林公園660處,經營面積1125萬公頃,省級森林公園955處。
2.自然保護區。 1956年,我國建立了第一個自然保護區——廣東鼎湖山自然保護區。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社會各界環保意識的增強和環保法規體系的日益完善,我國自然保護區事業才步入依法 國家森林公園發展的“快車道”。 2003年初, 國家環保總局宣布,我國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總數達到 197處,各類自然保護區1757處,總面積近1.33億公頃,占國土面積的13.2 %,已超過世界平均水平。
3.風景名勝區。 截至 2004年,中國已經建立風景名勝區677個,其中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177個、省級風景名勝區452個、市縣級風景名勝區48個,總面積占國土面積的1%以上
4.生態示范區。至2000年,全國已有首批33個符合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的地、縣和單位被國家環保局命名為“國家級生態示范區”。
5.國家地質公園。至2004年,中國地質公園建設工作已推進了3年多,國家地質公園的數量已達到了85座。
另外,還有國家級的濕地保護區、國家海洋類型自然保護區等。
中國森林公園風景資源質量等級評定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我國森林公園風景資源質量等級評定的原則與方法,作為森林公園保護、開發、建設和管理的依據。
本標準適用于我國已建和待建各級森林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