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游人員資格證書是取得導游證的必要前提,也就是說,要取得導游證,必須首先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書。但是,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書,并不意味著必然取得導游證。
作用:導游人員資格證書僅僅是表明持證人具備了從事導游職業的資格,并不能實際從事導游職業,它只是你從業的資格證明。
期限:沒有辦理導游證時,資格證書有效期是三年(從2016年起有效期為永久),辦理導游證時時限按照導游證辦理日期來計算,導游證不年審有效期是三年,如果導游證過期那資格證同樣也過期(全國絕大部分省市按此規定,極個別省市不同,按照當地政策來定)
1、《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3號)第三條:國家實行全國統一的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制度。
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參加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經考試合格的,由國務院旅游行政部門或者國務院旅游行政部門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門頒發導游人員資格證書。
2、《導游人員管理實施辦法》國家旅游局令第15號)第一章第三條: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對導游人員實行資格考試制度和等級考核制度。
第五條:國家實行統一的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制度。經考試合格者,方可取得導游資格證。
第六條:國務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的政策、標準和對各地考試工作的監督管理。省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工作。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負責本地區導游人員的考試工作。
第八條:經考試合格的,由組織考試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考試結束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頒發《導游人員資格證》。 獲得資格證3年未從業的,資格證自動失效。
實行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是世界上許多旅游業發達國家的通行做法,而且都通過法律形式明確加以規定。依據我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規定:國家實行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制度。這充分體現了國家對導游工作的高度重視,也表明了導游工作在旅游業中所處的重要位置。同時,實行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可以為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對導游工作的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手段,可以保證和提高我國導游員隊伍的素質,為旅游者提供良好的導游服務,提高我國旅游業的產業形象。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
3、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4、身體健康。
1、考生應登錄“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2、報名成功后,考生應在指定日期攜帶二代身份證及復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狀況證明及復印件、下載的報名表和兩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2018年起,部分省份取消了現場資格審核環節,考生也無需提交健康證明。
3、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繳費(取消資格審核的省份,考生可以在報完名后直接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費用不予退還。
4、為適應人才流動的新形勢,允許符合條件的考生在非戶口所在地參加導游資格考試。此類考生在報名時,應提供“暫住證”(部分省份),并由現工作單位出具體證明信和考試意見。另外,在非戶口所在地無工作單位者不得報名。
5、已取得《導游資格證書》(限國際社證書)申請加考或者補考的考生,報名程序與新考考生相同,另需出示證書原件并提供復印件或考試成績單。
1、請考生認真閱讀文化和旅游部、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發布的2019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2、唯一報名網址為(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入口)。報名時請注意選擇參加考試所在省的入口進行報名。
3、請考生確保報名信息完整、準確,如發現虛假信息,將取消考試資格。已通過考試并取得資格證書的將收回證書。
4、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于2019年8月20日9:00至9月30日17:00期間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后,考生相關信息不能變更。考生如使用多個證件類型注冊報名,或在多地重復報名,則報名無效。
5、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方可交費,交費標準和方式以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通知為準。交費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8日17:00。交費完成后不予退還。
6、考生自2019年11月22日9:00起可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7、請考生妥善保管好紙質準考證及電子打印件,考試當天考生如未攜帶準考證或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將不能進入考場。
1、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資格考試,按《關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旅辦發〔2008〕174號)有關規定執行,報名過程中也可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供資格審核。
2、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須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供資格審核。臺灣居民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其他要求與大陸地區考生相同。
3、中等職業學校旅游類專業2020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且取得畢業證書,方可領取“導游資格證書”。
1、導游資格證考試分為兩個系列、四個等級。兩個系列分別為:中文導游員和外語導游員;四個等級分別是:初級導游員、中級導游員、高級導游員和特級導游員。
2、凡符合《導游員職業等級標準》者均可直接或由所在旅行社統一組織到旅游局導考辦報名,已取得《導游資格證書》一年以上者可報初級導游員;已取得初級導游證兩年以上者可報中級導游員;高級導游證考試不定期進行。
(一)、導游綜合知識(筆試)
主要內容為:
1、科目一:【政策與法律法規】
2、科目二:【導游業務】
3、科目三:【全國導游基礎知識】
4、科目四:【地方導游基礎知識】
(二)、導游服務能力(口試)
主要內容為:(科目五)
1、【導游講解能力】
2、【導游規范服務能力】
3、【導游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
2019年考試的報名時間:8月20日9:00起至9月20日17:00止。
考試時間:
科目一、二:2019年11月30日9:00-10:30;
科目三、四:2019年11月30日10:30-12:00;
科目五:由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于2019年12月30日前組織完成。
1、凡報名從事導游職業人員持申請材料在指定報名時間到各市旅游局報名;
2、參加全省統一考試;
3、通過省旅游信息網公布考生成績;
4、合格考生成績報國家旅游局核準,國家旅游局按合格人數發給省導游資格證書;
5、由省旅游局代為制作導游資格證;
6、由各市旅游局通知合格考生領取導游資格證。
第二十一條 參加考試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經監考老師提醒后不改正的,該科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并在一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資格考試:
1、在考試期間旁窺、交頭接耳或者互打手勢的;
2、在考場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3、未按規定攜帶手機、信號接聽器等電子通訊、存儲、攝錄設備的;
4、將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離考場的;
5、未經考場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6、幫助他人作答,縱容他人抄襲的;
7、抄襲與考試內容相關材料的;
8、其他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第二十二條 參加考試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該科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并在兩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資格考試,導游從業人員存在以下違紀違規行為的,文旅部將相關信息記入導游從業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并可注銷該從業人員的資格證書,三年內不受理其報名申請。
1、教唆或組織團伙作弊的;
2、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3、使用攝錄設備獲取考試內容的;
4、使用手機、手表、等電子通訊、儲存設備接聽、接收、查看考試信息的;
5、使用或提供偽造、涂改身份證件的;
6、蓄意報復考試工作人員的;
7、惡意操作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運行的;
8、其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