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育嬰員(師)國家職業資格標準》的規定和要求,培訓內容主要為:職業道德、0—3歲嬰幼兒生理發育特點、心理發展特點、營養學、日常生活科學護理、嬰幼兒教育等培訓。授課內容注重基礎理論教學,突出可操作性和實用性。
育嬰師職業師資證書,可作為從事育嬰師培訓教學師資的資格證明,也可以作為育嬰師上崗從業的資格證明,還可以作為相應職業技能鑒定的證明。
主要從事0~3嬰兒照料、護理和教育,指導家長科學育兒的人員。
育嬰師劃分為3個等級,即育嬰師(國家職業資格五級)、育嬰師(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育嬰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初級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初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中級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高級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專業技能考試兩部分。理論、技能兩部分成績均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為考試合格。
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
理論知識考試為90分鐘,技能操作考核時間不少于45分鐘。
理論知識考試試題難度以中等難度為主,約占70%;難度低的試題約占20%;難度高的試題約占10%。
操作技能考試試卷由操作技能考核準備通知單(考場準備通知單和考生準備通知單)、操作技能考核試卷正文、操作技能考核評分記錄表構成。
(一)《育嬰師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考核指導》叢書
叢書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為參加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們提供專業考前備考復習資料而開發的,《育嬰師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考核指導》分為初、中、高三個級別,共三本圖書。
叢書內容包括考情觀察、考核思路、組卷方式、試卷結構、考核內容結構表、鑒定要素細目表、考核時間與要求、應試技巧及復習方法(命題視角、答題要求、答題技巧)、學習目標、考核要點、考點導航、仿真訓練、模擬試卷、參考答案等角度全方位解讀育嬰師職業資格考核內容。
(二)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練測平臺
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練測平臺是在《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考核指導》系列叢書的基礎上組織近千名職業資格考試專家和職業測評專家共同開發的,主要側重在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理論部分,進一步完善并豐富了大量的理論知識仿真訓練試題,考生可通過電腦、手機進行練習和自測,以便考前精準補救,順利通過職業資格考試。
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練測平臺分為強化訓練和模擬測評兩部分:
強化訓練嚴格遵循職業資格考試內容(職業技能鑒定要素細目表),試題分布與章、節、知識點相對應,考生可根據學習進度任意選擇知識點,系統實時呈現各知識點練習情況,實時記憶答錯試題信息,反復抽取,自動記錄整體及各知識點答題信息,以幫助考生了解并檢驗自己的學習效果,強化知識點的熟練把握,加強薄弱環節學習,順利通過考試。
模擬測評與職業資格真實考試的考試時間、題型、題量等完全一致,是一次考試方法、考試內容結構、考試題型的提前預演,幫助考生提前進入熱身賽環節,提前熟悉考試環境、考試規則及試題表現形式,并可以提前演練考試技巧和答題技巧。尤其是測評結束后系統即時自動生成測評報告,便于考生了解自己各知識點的掌握情況,為進一步強化訓練和精準補救提供參考,為提高正式考試成績奠定基礎。
國家職業標準制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適時推出育嬰師(員)國家職業標準
在這樣一個社會需求的大背景環境下,為了盡快提高從業人員素質,理順中國早期教育市場,使嬰幼兒父母真正了解早期教育的重要意義,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于2002年7月開始組織國內嬰幼兒衛生保健、營養、教育、心理專家,制定了《育嬰員國家職業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編寫了《育嬰員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教程》,于2003年2月正式頒布。提出了科學育嬰的理念和知識體系以及訓練方法,突出了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從育嬰職業的活動范圍、工作內容、知識水平和技能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標準化"的要求,首次將從事0-3歲嬰兒護理和教育的人員作為一種社會職業來認定,為了保證嬰幼兒的健康成長,全面推出國家育嬰師(員)職業就業準入制度。形成了科學、規范的育嬰職業資格培訓鑒定認證體系。
育嬰教育是適應中國社會發展和需求應運而生的新興職業,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根據社會發展需要,適時地制定育嬰師《國家職業標準》、《培訓教程》、《考試題庫》到教學方法、課件平臺、考試鑒定采用國家統一標準,并形成規范的培訓鑒定認證體系、做到統一標準、統一培訓、統一考試、統一質量。通過系統的專業培訓,可以使準備就業、擇業的人員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使已經在職人員充實知識、提高技能和綜合素質,在日益規范、競爭、有序的勞動力市場中實現個人價值,實現育嬰職業社會化、服務職業化,促進中國早期教育市場的發展。
育嬰員國家職業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為了進一步完善國家職業標準體系,為職業教育培訓提供科學、規范的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組織有關專家,制定了《育嬰員國家職業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一) 本《標準》以客觀反映現階段本職業的水平和對從業人員的要求為目標,在充分考慮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和產業結構變化對本職業影響的基礎上,對職業的活動范圍、工作內容、技能要求和知識水平都作了明確規定。
(二) 本《標準》的制定,遵循了有關技術規程的要求,既保證了《標準》體例的規范化,又體現了以職業活動為導向、以職業技能為核心的特點,符合培訓、鑒定和就業工作的需要。
(三) 本《標準》依據有關規定將本職業分為育嬰員、育嬰師和高級育嬰師三個等級:每個等級均包括職業概況、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個方面的內容。
(四) 本《標準》是在各有關專家和實際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參加編寫和審定的人員有:丁宗一、萬燕、王練、王書荃、王麗瑛、吳鳳崗、杜麗蓉、張斌、張立中、陳英、陳蕾、陳學鋒、胡紅星。
(五) 本《標準》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準。自2003年1月23日起施行。
育嬰師、月嫂、母嬰保健師的職業區別
月嫂、母嬰保健師和育嬰師是存在職業區別的,根據綜合各類相關文獻,將這三者的區別進行了較為系統的闡述!
(一) 服務對象的區別
月嫂:為產褥期媽媽和新生兒提供照護的家庭服務人員
產褥期媽媽:產后6周之內的產婦
新生兒期:自出生后臍帶結扎起至生后28天止
母嬰保健師:為待產、哺乳期女性及嬰兒提供照護及保健服務的家庭服務人員
哺乳期:哺乳期是指產后產婦用自己的乳汁喂養嬰兒的時期,就是從開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這段時間,一般長約10個月至1年左右
嬰兒: 出生后到滿一周歲之前為嬰兒期,此期小兒稱為嬰兒
育嬰師:主要從事0~3歲嬰幼兒照料、護理和教育的人員,在服務過程中一般是3個月以上的嬰幼兒
總而言之是:月嫂的服務對象主要是產褥期媽媽和新生兒;母
嬰保健師服務對象主要是待產、哺乳期女性及嬰兒;育嬰師服務對象主要是3個月以上的嬰幼兒
(二) 服務重點的區別
1、月嫂服務主要是對產褥期媽媽和新生兒的生活照護,偏重于基本的日常生活照護。
2、母嬰保健師服務主要是為待產、哺乳期女性及嬰兒提供生活保健、生理保健、心理保健、衛生保健、醫衛預防保健,偏重于保健,各項技能會向保健的角度延伸。比如寶寶的喂養從保健角度會提倡母乳喂養,寶寶的運動從保健的角度會注重寶寶強身健體,增長益智的一系列手法。
3、育嬰師主要是為3個月以上的嬰幼兒提供生活照料,護理和早期教育,和母嬰保健師對應不同的階段,不包含孕產婦的照料和護理
(三) 技能要求的區別
1、月嫂主要是掌握基本的新生兒照護,產褥期媽媽照護等方面的技能,沿襲了部分傳統習慣。
2、母嬰保健師主要掌握嬰兒和待產、哺乳期女性的生活、生理、心理、衛生、醫衛預防等技能,具備孕期指導、產后恢復等、嬰兒運動、早期智力開發等技能。
3、育嬰師主要掌握嬰幼兒的養、護、教,包括飲食、飲水、睡眠、二便、三浴、衛生、生長檢測、動作技能訓練、智力開發、社會行為及人格培養、個性化教學等等
(四) 是否承擔指導功能
母嬰保健師和育嬰師需要指導客戶及其家屬掌握正確的保健方法和育嬰方法,傳播正確的育嬰觀念,母嬰保健師居家服務過程中要不斷指導家人,月嫂沒有承擔此功能。
(五) 薪酬待遇的區別
母嬰保健師待遇高于月嫂,級別越高差距越明顯。育嬰師薪酬靈活,各個省份時間和待遇差別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