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注冊建筑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后,取得《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證書》并依法登記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證書》,在一個建筑單位內執行注冊建筑師業務的人員。取得《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證書》人員經相關部門進行注冊后方可稱為國家注冊二級建筑師。
報考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需滿足下列條件: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7號)、《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2004年版)、《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版)等相關規定,“相近專業”:本科及以上為城鄉規劃(原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風景園林、環境設計(原環境藝術、原環境藝術設計);專科為城鎮規劃(原城鄉規劃)、建筑工程技術(原房屋建筑工程)、園林工程技術(原風景園林)、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原建筑裝飾技術)、環境藝術設計(原環境藝術);中專為建筑裝飾、建筑工程施工(原工業與民用建筑)、城鎮建設、古建筑修繕與仿建(原古建筑營造與修繕)。
(2)由于教育部專業名稱調整及高校自設專業的影響,難以列舉所有專業名稱。如專業名稱不在本表內的,可由考生提供學校專業課程設置、培養計劃等材料,按下列情況審核處理:
a.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建筑學專業一致,可參照建筑學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b.多數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建筑學專業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c.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相近專業基本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備所規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注冊建筑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2)在注冊建筑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
(3)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報名時間:每年的二、三月份。由各個省市自治區具體規定報名及繳費時間,詳見各省市自治區建設廳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告。
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現場或網上繳費的方式,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在指定網站(www.cpta.com.cn)填寫并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在規定時間內支付考試費用〔報名具體安排詳見各省(區、市)有關文件〕。
注冊二級建筑師科目:《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題)》 《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 《建筑結構與設備》和《場地與建筑設計(作圖題)》4個科目。
(一)、 考試人員需自備的用具:
(1)作圖科目:
1、計算器(不含具有編程功能的計算器或具有計算功能的電子效率手冊等)
2、三角板、比例尺、丁字尺
3、建筑模板
4、繪圖筆(墨線制圖)
5、鉛筆、橡皮、釘書器
6、塑料膠帶、圖釘、啟釘器
7、2號或1號圖板
(2)非作圖科目:鋼筆、2B鉛筆、橡皮。
(二)、 考試時,考生需注意的幾個問題:
(1)準考證是準予參加考試的憑證。每位考生的準考證上都有所參加考試的時間、科目、地點及每科的準考證號,準考證號碼的最后四位數為該考試科目的考場號及座位號,準考證號每科考試都不一樣,考生在答題時,應在試卷上準確填寫及答題卡上填涂該考試科目的準考證號碼,不要填錯,否則會影響考試成績。
(2)作圖科目
1、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的"場地設計"、"建筑方案設計"和"建筑技術設計"以及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的"建筑構造與詳圖"、"場地與建筑設計"的試卷封面有一個密封袋,密封袋內裝有密封卡,密封卡的主要內容是考生姓名及準考證號碼,考生在接到試卷后必須填寫密封卡的各項內容;考試時,根據作圖要求和需要把試卷拆開,在規定的部位作圖。交卷時,須把密封卡裝在密封袋內,并按原順序將試卷裝訂,交給監考人員。試卷的清點與密封由監考人員進行。
2、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技術設計》科目,作圖題共四道考題,其中的一部分考核內容以作圖選擇題(共30道)的形式列于試卷的最后一頁上,一級注冊建筑師《場地設計》科目,作圖題共五道考題,其中第一至四題為作圖選擇題,考生必須在完成作圖的基礎上,對選擇題作答,填涂答題卡,否則不予評分。
3、試卷用硫酸紙印制,由試卷封面和試卷構成,不要撕扯和皺折。接到試卷后,請檢查試卷是否有破損或缺頁現象,如有,請及時與監考人員調換。
4、注冊建筑師作圖題考試必須使用黑色繪圖筆繪圖。用鉛筆繪圖無效。一級注冊建筑師《場地設計》和《建筑技術設計》科目,還需帶2B鉛筆和橡皮以便填涂答題卡。
5、在答題部分上書寫與題意無關的語言,或用彩筆或其他筆在答題部分上做標記的,均按違紀試卷處理。
(三)非作圖科目
1、非作圖科目的試題應在答題卡上作答,拿到答題卡后,要認真檢查題卡有無破損、褶皺或污跡,若有,應立即向監考人員提出更換。答題過程中,不要卷折、弄臟、弄破答題卡,否則機器會造成誤判,影響考試成績。不能在答題卡背面答題、涂寫或打草稿,也不能在答題卡正面作任何標記,更不能在試卷上作答,否則答題無效。
2、答題卡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報考人員的情況,除姓名用鋼筆填寫外,其余項目用2B鉛筆填涂。答題卡的另一部分為答題內容。由于答題卡上的答題情況是通過機器進行識別的,不規范和錯誤的填涂或修改處未擦干凈都可能影響考試成績,因此一定要按要求填涂。填涂時,用2B鉛筆(鉛筆不要削的太尖,以免劃破答題卡),如需修改,應用軟橡皮(最好是塑料橡皮),將填涂點擦干凈,絕對不能用彩色筆、碳素筆、碳素鉛筆等代替2B鉛筆,也不能用小刀刮和用涂改液修改錯誤點處。考試開始,考生應認真閱讀試題,找出正確答案,然后在答題卡相應題號下涂黑所選答案項的信息點。考試時一定要看清答題卡上題號的排列順序再涂選項,不要錯位,也不要多涂或漏涂。
注冊一級建筑師考試成績有效期為8年,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為4年。考試成績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或各省(區、市)人事考試機構網站發布。
考試合格,由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共同用印的《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的,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
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實行注冊制度。資格證書持有者應按有關規定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www.pqrc.org.cn)申請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