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青蒜苗,青海省西寧市湟源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
2018年7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正式批準對“湟源青蒜苗”實施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
外在感官品質
湟源青蒜苗葉色深綠、葉扁而寬,葉片直立,假莖由排列在莖盤上的葉鞘層層抱合而成,假莖粗而長、棵間大小整齊,蒜香味濃郁,一般長50~60厘米,單株重0.15±0.05千克。
種植特性:株高50~60厘米,由短縮莖基部或邊緣發生須根,構成淺的須根系,營養生長時期,莖發育成“莖盤”,莖盤上面生葉,下面生根,假莖由排列在莖盤上的葉鞘層層抱合而成,假莖粗而長,葉扁而寬,葉片直立。
內在品質(檢測數據)
檢測結果表明:湟源青蒜苗膳食纖維≥2.5g/100g,蛋白質≥1.5g/100g,維生素C≥7mg/100g,氨基酸總量≥1.1 g/100g,膳食纖維、維生素及氨基酸含量豐富,適口性好,是營養豐富的蔬菜。
質量安全要求
在湟源青蒜苗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范圍內的湟源青蒜苗生產過程及產品應符合國家對種子、肥料、農藥的相關規定。
湟源縣青蒜苗的地域保護范圍為青海省湟源縣轄行政區域內,湟源縣地處黃土高原與青藏高原的過渡地帶,東部農業區與西部牧業區的交匯處,是青海省東部農業區最西邊的一個縣,地理坐標為北緯36°20′~36°53′,東經100°54′~101°25′,全縣南北長62公里,東西寬41公里,總面積為1509平方公里,東為湟中,南接貴德,西連共和。北鄰海晏。
湟源縣隸屬于西寧市,下轄七鄉兩鎮,全縣總耕地面積25.35萬畝,湟源縣青蒜苗主要集中在日月鄉、寺寨鄉、申中鄉、大華鎮、和平鄉、巴燕鄉、東峽鄉、波航鄉、城關鎮七鄉兩鎮,種植規模為1.2萬畝。
土壤地貌情況
湟源縣屬祁連山系,境內山巒重疊,河流溝岔縱橫,切割嚴重,東有華石山、東南有青陽山、南有野牛山、西南湟水自西向東橫貫境內,其支流藥水也自南向北,在縣城東南,匯入湟水,把整個湟源分成三塊。
河谷兩岸大多由3-4級階地構成,高山地區由古老變質巖、火成巖構成,巖石裸露。盆地內普遍由第四紀黃土堆積層覆蓋地表,盆地地貌由侵蝕、剝蝕的中、低丘陵和河谷構成,全境海拔2470-4898米之間,垂直高度差2428米,縣內地形西高東低,四面環山,中為一個小盆地,從山脊向谷地依次形成高山、中山、低山、丘陵、階地、寬谷等地貌類型,縣境內的土壤主要是:黑鈣土、栗鈣土、潮土、新積土等類型。
土壤保肥性、供肥性、濕潤性、適耕性較好,適宜湟源青蒜苗的生長發育。
湟源縣年地表水資源總量3.1043億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資源量2250立方米,耕地畝均1035立方米,境內有大小河流86條,均系湟水支流,主要河流有湟水河和藥水河,湟水河由海晏縣城東南流至托洛亥入湟源縣境,干流湟源境內全長41.5公里,流經巴燕、申中、大華、城郊、東峽鄉,流域面積1461.7平方公里,多年平均總徑流量15745.9萬立方米;藥水為湟水上游一級支流,源于日月鄉青陽山與野牛山北麓,流經藥水峽,出峽后在縣城南郊注入湟水,藥水河全長51.6公里,多年平均總徑流量8126.56萬立方米。
湟源縣地處內陸,屬大陸性季風氣候,日照時間長,太陽輻射強,氣溫日較差大,春季多風,夏季涼爽,秋季多雨,冬季干燥,無霜期短,年平均日照時數為2507~2772小時,年平均日照百分率為57~63%,年平均日較差16.5℃(冬季平均20.0℃,夏季14.6℃),年平均年較差為24.5℃,年均氣溫為3.4℃,全年平均積溫≥0℃的為1294.5-20159.5℃,≥5℃的為844.4-1916℃,≥10℃的為646.6-1223.3℃,無霜期為77天。
湟源青蒜苗產地選擇在無污染和生態條件良好的地區,避開工業和城市污染源的影響,栽培時,選擇地勢平坦、排灌方便、地力肥沃、土壤疏松、土層較深厚的砂質土或壤土。
精選整齊飽滿,無病斑,無霉爛,無蟲蛀,無機械傷,頂芽未受傷的蒜種,種子質量符合對于種子質量的規定。
近年來,主要選擇紅蒜和白蒜等優質高產品種。
澆水整地
播前3-5天澆一次透水,播種前深翻疏松土壤,將田間土塊打碎耙平。
蒜種處理
播種前將種蒜在陽光下晾曬2-3天,使瓣間疏松,掰瓣容易,不易損傷,掰蒜瓣時,先把蒜頭的外皮剝掉,露出蒜頭外圍8-9個蒜瓣,要歪著掰蒜瓣,避免損傷蒜瓣的根眼。如果蒜瓣的根眼被剝掉,蒜瓣就不會扎根生長。
掰蒜瓣時如果莖盤帶到蒜瓣上,要把莖盤剝掉,使蒜瓣露出根眼,這樣有利于其吸收水分及氧氣。注意不要把蒜瓣的外皮剝掉,否則其水分、養分流失快,且容易受病菌浸染。
一般于播種前一天掰蒜,掰得太早,蒜瓣的水分和養分流失,病菌侵入,導致種后出苗慢、苗細弱。
施肥作畦
播前每畝施入經充分腐熟的農家肥3000-4000千克或商品有機肥200-250千克、蔬菜配方肥40-50千克,深耕后耙平作畦,畦寬150-200厘米。
播種
于4月10日、5月1日、5月20日左右分批播種,一般每公頃用種量為1950-2250千克(130-150千克/畝),開溝點播,行距15-20厘米,株距2-3厘米,每畝保苗4-5萬株左右,播深8-10厘米,播后覆土耙平。
田間管理
栽后30天左右,每畝追施尿素純氮2-3千克,純磷4-5千克,澆第一次水,并進行松土及人工除草,生長至60天左右時,并追施純氮2千克左右,進行第二次澆水。
病蟲害防治
農業防治:選用無病、無傷、大小均勻的新鮮蒜種,農家肥要充分腐熟深施,蒜蛆喜濕怕干,在大蒜根部周圍,順行每畝施草木灰150千克,蒜蛆忌灰,防治效果較好,蒜蛆發生地塊,必要時大水漫灌1次,可減輕發生。
物理防治:可用紅糖、醋、水按1∶1∶2.5的比例配成誘殺液,并加入少量水和敵百蟲,放入誘集盆中,在大蒜連片地誘殺成蟲。這樣在產卵前殺滅成蟲,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還可用頻振式殺蟲燈、黃板誘殺成蟲。
用50%辛硫磷乳油800倍液灌根1-2次防治蒜蛆。
出苗120天,苗高約40-50厘米,青蒜苗鱗莖膨大初期(7葉-8 葉)可陸續分批采收。一般早蒜于8月上旬采收,晚蒜于9月下旬采收。
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或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志: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范圍。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范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具有地理標志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經審核符合標志使用條件的,農產品地理登記證書持有人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標志使用申請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志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標志使用數量、范圍及相關責任義務。
農產品地理標志使用協議生效后,標志使用人方可在農產品或產品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志,并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志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活動。
農產品地理標志使用人應當建立農產品地理標志使用檔案,如實記載地理標志使用情況,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監督檢查,保證地理標志農產品的信譽,正確規范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志。
地理標志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朔體系。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志使用人,保證地理標志農產品的質量。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志和登記證書,冒用農產品地理標志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