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黃河律師事務所成立于1992年,是經山東省司法廳批準設立的律所。律所現有固定資產逾三千萬元。律所內部設置了刑事、侵權賠償、公司與破產清算、金融保險、建設工程與房地產、勞動與行政、婚姻家庭、知識產權、涉外等9個業務部,其中刑事、侵權賠償、公司與破產清算、勞動行政和金融法律業務部。成為我市進行專業化分工的律師事務所。根據律所內部管理需要,確保各個環節高效規范運轉,輔助人員與專職律師的比例達到了30%以上,形成了在行政主管領導下的會計出納、檔案資料、文印、司機保衛服務體系,這些人員都具有相應的知識和技能。
包括刑事辯護、刑事代理,為犯罪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法律服務,公司刑事案件風險預防與診斷等;
包括各類侵權糾紛、工傷賠償、醫療賠償、交通事故賠償、人身及財產損害賠償等,以及婚姻家庭糾紛、繼承糾紛、合同糾紛,包括借款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買賣合同糾紛等;
包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合作開發房地產糾紛及房屋交易過戶發生的各類糾紛等;
包括提供擔保追償、保險合同糾紛、保險賠償類糾紛等;
為勞方或資方提供準確、及時、可操作的具體爭議解決方案;為“民告官”案件提供訴訟及非訴代理。
為市政府及各級國家機關擔任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意見。
為公司設立、股權轉讓以及公司破產重組,企業“新三板”或IPO上市提供法律服務。
本所儲備有涉外法律人才,可為社會各界提供涉外公法貿易及民事方面的法律服務。
山東黃河律師事務所單位及兩名律師2007年起被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列入破產案件管理人名單;2004年12月我所經山東省國資委篩選,取得了為省屬國有企業清產核資、主輔分離、產權交易等出具律師鑒證意見及經濟鑒證證明的資格。2011年又取得在齊魯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從事企業掛牌業務資格。這些專項資格的取得為我所從事各類業務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這些資格為我們向廣大客戶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山東黃河律師事務所始終貫徹“誠信、高效、優質、開拓、熱情”的服務宗旨,我們有強烈的團隊精神,強調團隊協同作戰;我們以“客戶的需要就是我們的服務”作為根本原則,把客戶交辦的具體業務都當成事務所信譽追求的組成部分,一切為客戶著想,作客戶的忠實的法律代表。在客戶中樹立了良好的服務信譽。
山東黃河律師事務所設有刑事法律事務部、公司法律事務部、民商法律事務部、金融法律事務部、房地產法律事務部、賠償法律事務部、勞動行政法律事務部、政府法律顧問部、涉外法律事務部、行政辦公室等部室,所從事的專業涵蓋了律師業務的主要方面。黃河律師倡導人才知識結構的復全化,鼓勵律師向專家型發展,并且根據律師特長協作辦案,主辦律師、律師助理、法律秘書組成專業梯隊,努力提高業務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同時,根據客戶要求和案情需要,本所可以組織不同專業的律師聯合辦案,凝聚集體智慧和經驗,為客戶提供高質量的法律服務。黃河律師有一支業務精湛、工作扎實、作風嚴謹的服務團隊。
黃河律師辦理過上萬余起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案件,并為百余家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及公民個人擔任常年法律顧問。自中國信達、華融、長城等資產管理公司成立以來,黃河律師先后為這些公司就債權項目處置出具了近2000份盡職調查報告法律意見書,摸索出了一套進行債權處置的行之有效的經驗。另外,我們還為山東蟻王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山東良友股份有限公司債權轉讓提供法律服務,出具法律意見書,這樣,使我們積累了寶貴經驗。嫻熟的操作實踐,使我們具有處理各類重大復雜疑難案件及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的操作能力。
山東黃河律師事務所根據本所不斷增長的業務需要和專業定位的要求,不斷加大辦公費用的投入。由租用辦公場所,到我所投資興建具有完全產權的5000平方米的新律師辦公用樓,使我們的硬件建設獲得跨越式改善。這樣,也使本所成為山東省內律師業擁有自主產權獨立辦公用樓的為數不多的律師事務所之一。同時,山東黃河律師事務所配備了現代化的交通、通訊、辦公設施,使事務所的業務工作和行政管理實現了交通現代化、辦公自動化。
上級黨委、政府及各級司法行政機關也給予我所各種榮譽,濱州市司法局授予我所“濱州市人民滿意的司法行政單位”,山東省司法廳授予我所“山東省人民滿意的司法行政單位”,中共濱州市委政法委授予我所“公正執法先進單位”,濱州市人事局授予我所為“崗位目標先進單位”,濱州市委糾風辦授予我所為“濱州市行風建設示范先進單位”,濱州市司法局、市律師協會經評選授予我所為“市級文明律師事務所”,共青團濱州市委指定我所為“濱州市青少年維權中心服務單位”。2005年山東省律師協會、山東省司法廳經評選授予我所為“山東省優秀律師事務所”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