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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地范圍
林芝靈芝產地范圍為西藏自治區林芝地區林芝縣、米林縣、工布江達縣、波密縣、察隅縣、朗縣、墨脫縣共7個縣現轄行政區域。
專用標志使用
林芝靈芝產地范圍內的生產者,可向西藏自治區林芝地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申請,經西藏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核,報質檢總局核準后予以公告。林芝靈芝的檢測機構由西藏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在符合資質要求的檢測機構中選定。
質量技術要求
一、品種
白肉靈芝。
二、立地條件
產地范圍內海拔1200m至3500m,硬雜木林,土壤類型為森林棕壤土,土壤質地為砂土或砂性中壤土,有機質含量≥4.0%,pH值5.5至7.0。
三、栽植管理
1.菌種制作與馴化:采集野生靈芝子實體,分離菌絲體,培育。按食用菌及藥用菌種生產常規,進行一至三級菌種培養。第三級菌種直接用于生產。種植馴化:取三級菌種種植,出菇,觀察選優, 重復原種選育步驟,獲得馴化種,保存。
2.種植與管理:土壤厚度必須在30 cm以上,在土壤中加入一定量的腐殖質,擺放處理好的菌袋,每袋間隔10 cm。分三次覆土,兩次澆水,第三次覆土后不澆水,地面遮蔭,覆蓋物應高于床面25 cm至30 cm。3月至5月種植,當年可采收兩次;7月至8月種植,可采收一次。
3.適種環境:野生品主要生長于枯腐的闊葉樹上。栽培品以當地的木屑為培養基。溫度范圍為10℃至30℃,空氣相對濕度80%以下,土壤含水量50%至65%,pH值5.5至7.0中性偏酸的土壤中。
4.環境、安全要求:農藥、化肥等的使用,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不得污染環境。
四、采收與加工
待菌蓋邊緣白色漸變至寬度小于0.5cm時采收,在蔭涼的地方晾曬至水分≤17%。
五、質量特色
1.感官特色:菌柄較短,呈黑紅色,有漆狀光亮,菌柄內為白色海綿狀;菌蓋呈圓形狀,表面紅色或深紅色,邊緣色略淡,中心未噴粉前有漆狀光亮,外圍為白色,噴粉后菌蓋被孢子粉覆蓋,無光澤,淡黃色。
2.理化指標:
野生品及栽培品:靈芝粗多糖含量≥1%,靈芝三萜≥1.5%,腺苷≥7.2%。
3.安全及其他質量技術要求:產品安全及其他質量技術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