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雙城市種西瓜的歷史較早,據民國版的雙城縣志卷七物產志四十六頁記載:“西瓜,形如扁蒲而圓,色皮青脆,其味類甜瓜,味甘,脆中有汁,熱時加意保存,可留數月,但不能經歲,亦不變黃色,有久苦目疾者,曝干服之而愈。雙城田地宜種西瓜,有月明瓜皮,瓤籽皆白,有綠皮瓤丹色,有白皮黃瓤者。一枚重三、四十斤,沙甜如蜜消渴佳品。新中國成立后,雙城的西瓜栽培幾經變革,由最初的單一低產的地方品種,到現在的“新紅寶”、“慶抗十九”“慶發十二”、綠冠“等多個系列高產雜交品種;產量由初期的1000斤增加支現在的平均10000斤左右,單產提高了10多倍;栽培方式也由過去的直播轉變為現在的育苗移栽、全膜覆蓋、一年兩茬的復套種、保護地栽培等先進栽培技術配套組合的高質、高產、高效栽培模式。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雙城西瓜種植基地地勢平坦,遠離市中心,無工業“三廢”污染,土質肥沃,為黑鈣土,耕作層40cm,適合平原灌溉,土壤pH值為5.5—7.0,有機質含量在2—4%,全氮0.15—0.3%,全磷0.12—0.25%,全鉀2-3.5 %,富含微量元素,自然肥力高,適合種植西瓜。該基地氣候溫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生態環境良好,無霜期140-146天左右。降水均勻,年降水量500毫米左右,年有效積溫2700℃以上,達到無公害西瓜生產基地標準,符合環境質量要求。雙城西瓜因產地晝夜溫差大,干物質積累多,糖分含量高,形成了香味濃郁,甜脆可口,口感極佳的獨特品味,而且不裂果,耐貯耐運。
三.地域范圍
雙城西瓜產區位于雙城市西北部,地處松嫩平原南部,松花江上游,屬北中溫帶。氣候溫和,光照充足,土質肥沃,適宜西瓜種植。地域保護范圍為東經125°41′--126°42′,北緯45°08′--45°43′之間,共分布在24個鄉鎮,分別為:水泉鄉、公正鄉、 農豐鎮、杏山鎮、同心鄉、臨江鄉、萬隆鄉、韓甸鎮、金城鄉、蘭棱鎮、朝陽鄉、單城鎮、聯興鄉、青嶺鄉、東官鎮、周家鎮、新興鄉、五家鎮、幸福鄉、雙城鎮、希勤鄉、團結鄉、永勝鄉、樂群鄉,地域保護面積219333公頃,其中,西瓜3300公頃,生產西瓜247500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雙城西瓜幼瓜圓型,淺綠色細條帶,條帶不舒展。中期淺綠色,條帶加寬。成熟果實長橢圓型,表皮深綠色帶有細網紋,條帶紋路顏色加深,形狀更加舒展,呈現明顯深色花紋。皮厚0.3厘米左右,果型端正豐滿,單果重15—20公斤左右,果肉紅色,甜爽脆沙,質細香甜。不裂果,耐貯運。
2、內在品質指標:雙城西瓜的營養價值極高,每公斤西瓜維生素C含量﹥50mg,總含糖量﹥7.0%,可溶固形物含量﹥8.5%,糖分含量適中。
3、安全要求:雙城西瓜在生產過程中嚴格執行NY5109—2005無公害食品西瓜類標準,GB4285農藥安全使用標準,GB/T8321農藥合理使用標準,NY5110—2002無公害食品西瓜產地環境等國家強制性技術規范。
五.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與特殊內容規定:雙城西瓜產地環境符合NY5110-2002無公害西瓜產地環境條件。基地的土壤環境質量符合GB15618-1995的標準,基地的灌溉水質符合GB4284—84的標準,基地的大氣環境質量符合GB3095—82的標準,保護農作物大氣污染最高允許濃度標準GB137—88。
2、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選用黑龍江省登記或國家審定允許在黑龍江省種植的優質、高產、高抗,并且生育期所需有效積溫比當地常年有效積溫少100℃的優良品種。根據我市的生態條件,選用綠冠等品種。
3、生產過程管理,包括生產資料方面的特殊使用規定:嚴格控制種子來源,生產用種必須是三證(營業執照、種子經營許可證、種子質量合格證)俱全的種子,從國外或省外購種必須有檢疫證明,并備有詳細的購種記錄。 農藥使用符合GB/T8321農藥合理使用標準和GB4285農藥安全使用規定標準,在生產中嚴禁使用劇毒、高毒、長殘留農藥和國家明文規定不得使用的農藥;病蟲害防治堅持以“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原則,選擇抗多種病害的品種為主,加強預測預報工作,優先采用生物防治,結合物理防治,科學合理使用化學防治。嚴格掌握農藥使用的安全間隔期;安全合理使用農藥;及時做好農藥使用的田間檔案記錄。嚴格執行肥料合理使用準則,根據植物生長需要平衡施肥,施用經過無害化處理的有機肥,及配合施用配比合理的有機無機復合肥。施肥原則:以施有機肥為主;輔以其它肥料,以施基肥為主,追肥為輔;盡量限制化肥施用,及時做好肥料使用的田間管理檔案記錄,絕不施用垃圾肥料。
4、產品收獲:最后一次追肥在收獲前一個月進行。
5、生產記錄要求:要做好生產全過程的記錄,包括:種子、化肥、農藥的購銷、使用記錄、西瓜銷售記錄。記錄要完整真實,存檔兩年以上,生產資料使用記錄要真實反映產品生產全過程,凡無生產資料記錄的可視為違約,不予銷售。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地域范圍內的西瓜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志,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并按照規范生產和使用標志,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志(雙城西瓜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