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藝裝置區
工藝裝置是一個易燃、易爆、有毒的特殊危險的地區,為了盡量減少其對工廠外部的影響,一般布置在廠區的中央部分。根據工藝流程的流向和運轉的順序規劃機器設備的位置,以不交叉為原則,按照從原料投入到中間制品,再到成品的順序進行布置規劃。
工藝裝置區宜布置在人員集中場所及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在山區或丘陵地區,并應避免布置在窩風地帶,以防止火災、爆炸和毒物對人體的危害。
要求潔凈的工藝裝置應布置在大氣含塵濃度較低、環境清潔的地段,并應位于散發有害氣體、煙、霧、粉塵的污染源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下風側。例如,空氣分離裝置,應布置在空氣清潔地段并位于散發乙炔、其他烴類氣體、粉塵等場所的全年最小風頻風向的下風側。
不同過程單元間可能會有交互危險性,過程單元間要隔開一定的距離。危險區的火源、大型作業、機器的移動、人員的密集等都是應該特別注意的事項;應與居民區、公路鐵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當廠區采用階梯式布置時,階梯間應有防止液體泄漏的措施。

2、原料及成品儲存區
配置規劃時應注意避免各裝置之間的原料、中間產品和成品之間的交叉運輸,且應規劃成最短的運輸路線;儲存甲、乙類物品的庫房、罐區、液化烴儲罐宜歸類分區布置在廠區邊緣地帶;成品、灌裝站不得規劃在通過生產區、罐區等一類的危險地帶;液化烴或可燃液體罐組,不應毗鄰布置在高于裝置、全廠性重要設施或人員集中場所的位置上,并且不宜緊靠排洪溝。
3、輔助生產區
維修車間、化驗室和研究室等要遠離工藝裝置區和儲存區。維修車間是重要的火源,同時人員密集,應該置于工廠的上風區域。研究室按照職能情況應與其他管理機構比鄰,但研究室偶爾會有少量毒性或易燃物釋放進入其他管理機構,所以兩者之間也應留有一定的距離。
廢水處理裝置是工廠各處流出的毒性或易燃物匯集的終點,應該置于工廠的下風遠程區域。
高溫焚燒爐等的安全問題應結合工廠實際慎重考慮。作為火源,應將其置于工廠的上風區,但是嚴重的操作失誤會使焚燒爐噴射出相當量的易燃物,對此則應將它置于工廠的下風區。一般把焚燒爐置于工廠的側面風區域,與其他設施隔開一定的距離。
4、公用設施區
公用設施區應該遠離工藝裝置區、儲存區和其他危險區,以便遇到緊急情況時仍能保證水、電、汽等的正常供應;鍋爐設備、總配變電所和維修車間等因有成為引火源的危險,所以要設置在處理可燃流體設備的上風向。全廠性污水處理場及高架火炬等設施,宜布置在人員集中場所及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全年最小風頻風向的上風側。
采用架空電力線路進出廠區的總變配電所,應布置在廠區邊緣,并位于全年最小風頻率的下風向;輔助生產設施的循環冷卻水塔(池)不宜布置在變配電所、露天生產裝置和鐵路冬季主導風向的上風側和受水霧影響設施全年主導風向的上風側。
5、運輸裝卸區
良好的工廠布局不允許鐵路支線通過廠區,可以把鐵路支線規劃在工廠邊緣地區解決這個問題。對于罐車和罐車的裝卸設施常做類似的考慮。在裝卸臺上可能會發生毒性或易燃物的濺灑,裝卸設施應該設置在工廠的下風區域,最好是在邊緣地區。
原料庫、成品庫和裝卸站等機動車輛進出頻繁的設施,不得設在必須通過工藝裝置區和罐區的地帶,與居民區、公路和鐵路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6、管理區及生活區
廠前區宜面向城鎮和工廠居住區一側,盡可能與工廠的危險區隔離,最好設在廠外口管理區、生活區一般應布置在全年或夏季主導風向的上風側或全年最小風頻風向的下風側。工廠的居住區、水源地等環境質量要求較高的設施與各種有害或危險場所應按有關標準規范設置防護距離,并應位于附近不潔水體、廢渣堆場的上風、上游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