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遠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1、市場評估價。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并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2、商品房交易均價。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并公布。
3、重置價。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采用估價時點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筑物的正常價格。
上述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定依據,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二、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
1、異地安置。異地安置是指由于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盡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2、回遷安置。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附:目前我國各大城市在拆遷補償上都有設定人均最低面積,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積為22㎡,所以拆遷安置。
三、結合型補償
顧名思義,這種補償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
由于我國城市化進程與其他諸多客觀因素,導致房價和地價的虛高,因此造成了諸多不能夠單單用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解決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當地政府會公布補償標準,原則上按公布標準進行補償,特別提示:如果認為補償標準過低,千 萬不要簽訂任何補償協議,目前比較有效的方式是通過啟動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等法律途徑爭取提高補償標準。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房屋拆遷補償原則上是按房產證面積計算的,但由于各地實際情況不同,地方政府需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地制定適合當地狀況的補償安置政策,來進行科學合理的征收拆遷和補償安置,以兼顧社會經濟發展和百姓生活的需要。如在某些地方,在住補償中低于人均住房面積標準的,可享優惠待遇,在這樣的情況下才按戶口人數的計算。因此,房屋拆遷補償,是以人口和房屋面積兩相結合的科學方式來綜合考慮計算的。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 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 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 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3、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 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4、備注:
(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一、營業稅
被拆遷單位和個人因拆遷取得的房屋(或土地)拆遷補償費及其他補助費或補償安置的房屋,除下列兩種情況外,均應征收營業稅。
1、被拆遷單位和個人取得政府財政部門支付的房屋(或土地)拆遷補償費及其他補助費,暫免征收營業稅。
2、被拆遷個人因自用普通住房拆遷,所取得的補償費或拆遷過程中發生的房屋等面積產權調換,暫免征收營業稅。
由于目前尚無搬遷補償費營業稅稅務處理的統一政策,可建議企業在遇到此類業務時多與主管稅務機關及其專管員溝通,并根據溝通結果確定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二、土地增值稅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8條規定,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11條進一步規定:此處所稱的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是指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被政府批準征用的房產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權。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11條規定,符合上述免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須向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免稅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由上述規定可知,企業從政府收到的搬遷補償款項,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免征土地增值稅的,但是此類情況下的免征應以原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的批文為準。在實際工作中,我們需要關注是否已獲得稅務機關的免稅批文。如果尚未收到批文,則應視同房地產出售或轉讓,計提應交土地增值稅。
三、企業所得稅
1、搬遷補償款結余的所得稅處理截至目前,內資企業所得稅法中對搬遷補償款的稅務處理未作專門規定。在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方面,規范搬遷補償費稅務處理的最主要文件是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取得搬遷補償費收入稅務處理問題的批復》。
(1)企業取得搬遷補償費收入,凡搬遷后重新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和用途的固定資產(以下稱重置固定資產)的,應將上述搬遷補償費收入加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和處置費用后的余額,沖減企業重置固定資產的原價。
(2)企業取得搬遷補償費收入,凡搬遷后不再重置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和用途的固定資產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44條的規定,應將上述搬遷補償費收入加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及處置費用后的余額,計入企業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實務中內資企業收到搬遷補償費的稅務處理在很多情況下也是參照國稅函[2003]115號文件執行的。有不少地方的稅務機關參照該文件的精神,對本地區內資企業搬遷補償費的稅務處理作出了規定。
2、搬遷過程中發生損失的所得稅處理
(1)對內資企業而言,當搬遷補償款不足以彌補企業因搬遷而發生的費用和損失時,依據國家稅務總局第13號令《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規定,可以在經過稅務機關審批后作為財產損失稅前扣除。內資企業如遇到此類情形,應當以稅務機關的批文作為確定是否需對該損失進行所得稅納稅調整的依據。
(2)對外商投資企業而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以及外籍個人若干稅務行政審批項目的后續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80號)第十條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財產損失的稅前扣除自2004年7月1日起從審批制改為備案制。企業發生財產損失的,在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年度所得稅申報表時,應就其財產損失的類型、程度、數量、價格、損失理由、扣除期限等作出書面說明,同時附送企業內部有關部門的財產損失鑒定證明資料等,若涉及由企業外部造成財產損失的,還應附送企業外部有關部門、機構鑒定的財產損失證明資料。主管稅務機關檢查企業所得稅納稅情況時,應就企業財產損失進行重點檢查。對企業列支的財產損失,凡沒有提供上述情況說明資料的,又沒有辦法實際取證,可以進行納稅調整。因此,外商投資企業因搬遷補償款不足以彌補企業因搬遷而發生的費用和損失而導致的財產損失能否稅前扣除,更多地是取決于職業判斷。
3、企業搬遷涉及所得稅稅務處理與財務處理的差異從上述規定看,收到搬遷補償費的財務處理與稅務處理差異較大。主要體現在:
①財務上對于核銷相關費用和損失后的搬遷補償費結余數規定計入資本公積,也就是不影響被搬遷企業的損益,但稅務上規定此類結余數應當沖減重置固定資產的原價,也就是通過減少可稅前列支的折舊的形式計入以后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中。因此,在重置了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情況下,就會在以后年度內形成應稅暫時性差異。為穩健起見,對于采用納稅影響會計法核算所得稅的企業而言,應當在將搬遷補償款結余轉入資本公積時,按照結余金額乘以適用稅率預留出遞延稅款貸項(而不是將結余款全額計入資本公積),在以后年度根據會計和稅法上對于折舊計提的差異逐年轉銷該貸項。
②財務上未對搬遷后不再重置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時結余款的處理作出明確的規定,但根據稅法規定,此類情形應視同常規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處置進行稅務處理。
③財務上可從搬遷補償費中列支的費用和損失包括可搬遷的機器設備的拆卸、運輸、重新安裝、調試等費用,但稅務上并未明確此類費用可作為財產損失予以稅前扣除。
④財務上規定用于安置職工的費用可以直接核銷搬遷補償款,我們理解這里所說的安置費主要包括“買斷工齡”的一次性補償金。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文件規定,一次性補償金原則上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但該文件同時規定:各種補償性支出數額較大,一次性攤銷對當年企業所得稅收入影響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勻攤銷。具體攤銷年限由省級稅務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因此,在企業搬遷過程中如涉及部分職工“買斷工齡”或支付其他補償的,還應關注稅務機關是否允許將買斷工齡款一次性稅前扣除。如果稅務機關要求分年扣除的,則在采用納稅影響會計法的情況下會出現可扣除暫時性差異(也就是遞延稅款借項)。
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是可以進行征地拆遷的。如果工廠遇到拆遷情況的,需要配合政府工作。同時也需要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要求政府補償。那么,工廠拆遷的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呢?今天,華律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分別規定了拆遷人應當向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停產停業的適當補償。在上海市政府發布的《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場址非居住房屋拆遷評估和補償的實施細則》的規范性文件中,明確了承租企業應賠償的以下幾個項目:1、設備搬遷安裝費;2、設備重置成新價;3、停產、停業補償。
在法律實踐中,企業拆遷補償主要分為三部分:一是拆遷資產補償,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而發生損失的機器設備而生的補償;二是拆遷費用補償,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設備調試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償費等費用;三是基于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
拆遷程序:
1、調查核實。
拆遷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錄征地范圍內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產情況,按表格逐一登記,并上門大量核實。
2、逐戶走訪。
拆遷人應成立拆遷小組,對所有的被拆遷人逐戶走訪,全面進行宣傳接觸,了解被拆遷人的拆遷安置愿望。
3、編制拆遷計劃。
根據調查核實的情況以及國家、地方有關拆遷的法律規定,及時編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確定拆遷時間、拆遷步驟和拆遷形式。
4、申請拆遷。
拆遷人持有關的國家批文、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向當地拆遷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申查批準并領到拆遷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拆遷。
5、發出拆遷公告。
拆遷許可證一經批準發放,拆遷主管機關應將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時應作好房屋拆遷的宣傳、解釋工作。
6、簽訂協議。
在公告規定的時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按國家和本地區關于安置、補償的有關規定在自愿、有償的基礎上簽訂協議書。協議應明確補償辦法和數額、安置面積和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時限以及違約責任等。協議經雙方同意,可送拆遷主管機關備案和公證機關公證。
7、實施拆遷。
被拆遷人搬遷后,拆遷人應及時在批準的拆遷范圍和期限內實施拆遷。
拆遷人(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郵編: 電話: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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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遷人(以下簡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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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以下簡稱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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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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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建設需要,經批準取得___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及___________等規定,對乙方的房屋進行拆遷,甲、乙、丙_____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拆遷補償安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被拆除房屋現狀
(一)房屋所在地點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有證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___,房屋產權證號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房屋的產權性質_______,房屋的結構_________,房屋的總樓層數_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樓層數_____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_____。
(二)房屋內部設施及裝潢情況:
(三)房屋的附屬物及構筑物情況:
(四)機械設備情況:
第二條 乙方或丙方基本情況
(一)被拆除房屋為住宅時:
1、乙方有正式戶口________人(其中常住人口_________人),分別是(姓名、性別、年齡、與戶主關系等)。
2、丙方有正式戶口_________人,分別是(姓名、性別、年齡、與戶主關系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拆除房屋是非住宅時:
1、乙方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拆遷補償選擇第________種方式:
1、貨幣補償。2、房屋產權調換。
第四條 被拆遷房屋的貨幣補償方式
(一)貨幣補償金額的確定選擇第_________種方式:
1、根據當地政府公布的貨幣補償基準價由當事人協商確定價格。
2、根據當事人共同推薦的評估機構評估的市場價格確定。
3、當事人對評估機構的選定意見不統一時,按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確定的評估機構評估的市場評估價確定。
4、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作價方式。
(二)房屋裝潢作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拆遷房屋補償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元計價,小計____________元。
2、裝潢補償金額___________元(若房屋貨幣補償金額含裝潢補償,此項可不另行計算)。
3、附屬物及構筑物補償金額____________元。
以上三項合計補償金額________________元。
(四)房屋貨幣補償的幣種 __________,補償金額由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給乙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實行貨幣補償的,甲方對丙方不再承擔安置責任,由乙方對丙方進行安置。
第五條 房屋產權調換補償方式
(一)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房屋號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現房、期房,產權調換房屋的樓層、房號的確定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應符合以下標準: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安置房屋,應當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
2、房屋內應當有以下設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裝飾與設施標準見附件二
4、新建房屋竣工后質量應經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備案。
(二)被拆遷的房屋及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的價格均按本協議第四條第(一)、(二)、(三)款統一方式進行確定,并結清產權調換差價。
(三)按被拆遷房屋與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的價格結算產權調換差價。差價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產權調換差價幣種:________,差價由_____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__方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房屋產權調換的過渡安置
(一)過渡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方式確定。
1、乙方、丙方選擇自行過渡安置;
2、由甲方提供周轉房過渡安置。
(二)乙方、丙方過渡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三)乙方、丙方選擇自行過渡安置的,甲方應當按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向乙方、丙方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乙方、丙方選擇由甲方提供周轉房過渡安置的,其周轉房的地址: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四)甲方保證乙方、丙方在過渡期限內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進行安置。乙方、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周轉房的,應當在得到安置房后___________日內騰空周轉房。
第七條 房屋拆遷補助費
(一)甲方按________規定標準,支付乙方、丙方搬遷補助費________元,臨時安置補助費_________元,其他補助費 _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
(二)拆遷非住宅房屋,甲方按___________規定標準,支付乙方、丙方設備搬遷和安裝補助費___________元,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__________元,其他補助費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___元。
(三)房屋拆遷補助費的幣種:________,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給乙方、丙方,支付方式:________。
第八條 乙方、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應將被拆遷房屋騰空,并交甲方拆除。第九條 乙方、丙方的違章建筑及其附屬設施應在 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拆除。
第十條 逾期安置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應在本協議第六條第(二)項約定的臨時過渡期期滿前保證乙方、丙方按期回遷,逾期不能回遷的,甲方應在臨時過渡期滿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丙方,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按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的2倍向乙方、丙方加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2、逾期________個月內,甲方按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的_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甲方按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的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3、逾期12個月的,乙方在征得丙方同意的情況下有權要求重新選擇貨幣補償或另行選擇安置房。
(二)乙方、丙方在臨時過渡期內, 收到甲方安置通知(通知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4個月內,應到甲方辦理安置手續;甲方應從發出安置通知后再支付乙方、丙方四個月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不到甲方辦理安手續的,不再享受各種補助費或補償費。
第十一條 甲方關于安置房標準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標準應符合第五條第(一)項及附件二標準的約定。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定標準進行整改,并賠償______________元。
(二)安置房屋面積確認及面積差處置方式:
本款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使用面積(本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置。
本協議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登記中面積記載不明確的,應由原產權登記部門重新確認。
安置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本協議約定面積發生差異,甲、乙雙方同意按_____種方式進行處置: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置: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按第五條規定原則據實結算差價。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當產權登記面積大于本協議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按第五條規定原則據實結算差價;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如果安置房屋價值大于被拆遷房屋,不找差價,如果安置房價值小于被拆遷房屋價值,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的雙倍返還乙方。
(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當產權登記面積小于本協議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場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按第五條規定原則據實結算差價;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由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的雙倍返還乙方。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協議約定面積)/協議約定面積×100%
第十二條 甲方逾期支付拆遷補償資金(貨幣補償、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設備搬遷安裝補助及損失費、停產停業補償費)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_日之內,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2、逾期超過_____日后,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____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前款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協議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其他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三)
第十六條 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