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批發市場優惠政策有哪些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專門用于經營農產品的房產、土地,暫免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同時經營其他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產、土地,按其他產品與農產品交易場地面積的比例確定征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2、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是指經工商登記注冊,供買賣雙方進行農產品及其初加工品現貨批發或零售交易的場所。農產品包括糧油、肉禽蛋、蔬菜、干鮮果品、水產品、調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產品以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稅部門確定的其他可食用的農產品。
3、享受上述稅收優惠的房產、土地,是指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直接為農產品交易提供服務的房產、土地。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行政辦公區、生活區,以及商業餐飲娛樂等非直接為農產品交易提供服務的房產、土地,不屬于本通知規定的優惠范圍,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4、企業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免稅政策,應按規定進行免稅申報,并將不動產權屬證明、載有房產原值的相關材料、租賃協議、房產土地用途證明等資料留存備查。
農產品批發市場的相關政策梳理
1、產地市場支持政策。
緩解蔬菜水果產品價格波動的主要任務是加強主產地基礎設施建設,農產品產地市場是我國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和農產品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充分發揮農產品產地市場對農業產業的帶動作用,是著力解決農產品賣難、賣不出去、賣不上好價等問題的重要保障。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生鮮農產品的需求日益旺盛,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的重要性逐漸凸顯。政府為大力支持產地市場發展,2000~2017年國務院、商務部等出臺了支持產地市場發展的一系列保障政策。
2、公益性市場支持政策
長期以來,農產品批發市場承擔著解決賣難、穩定產銷、保障供應等重要的公益功能,對于農產品批發市場公益性定位政策中已給予了明確的表述。但公益性的界定以及公益性的實踐方式還需進一步探索。
3、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政策
農產品批發市場已由數量擴張階段進入質量提升階段,現代社會發展、激烈的行業競爭要求農產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建立適應現代農業發展要求的大市場、大流通格局,搞活農產品流通、方便居民生活。
從2010年起,中央一號文件連續出臺了支持重點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和升級改造,加強大宗農產品倉儲物流設施建設、完善鮮活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重點支持交易場所、電子結算、信息處理、檢驗檢測等設施建設的政策。
4、市場流通主體支持政策
加強對農產品流通組織的分類引導,積極發展多元化市場流通主體,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是提高農產品流通組織化程度的一項重要任務。2002年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農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快農產品流通設施建設若干意見的通知》指出要積極引導和鼓勵農民聯合起來共同運銷農產品,支持農民興建以統一銷售農產品為主要服務內容的專業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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