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急癥名詞解釋
高血壓急癥是指在原發性或繼發性高血壓患者,在某些誘因作用下,血壓突然和顯著升高(一般超過180/120mmHg),同時伴有進行性心、腦、腎等重要靶器官功能急性損害的一種嚴重危及生命的臨床綜合征。高血壓急癥包括高血壓腦病、顱內出血(腦出血和蛛網膜下腔出血)、腦梗死、急性心力衰竭、肺水腫、急性冠脈綜合征、主動脈夾層、子癇等。以往所謂的惡性高血壓、高血壓危象等均屬于此范疇。

高血壓急癥的特征表現
突然起病,病情兇險。通常表現為劇烈頭痛,伴有惡心嘔吐,視力障礙和精神及神經方面異常改變。
1、血壓顯著增高
收縮壓升高達180mmHg以上和/或舒張壓顯著增高,可達120mmHg以上。
2、植物神經功能失調征象
面色蒼白,煩躁不安,多汗,心悸,心率增快(>100次/分),手足震顫,尿頻等。
3、靶器官急性損害的表現
(1)眼底改變:視力模糊,視力喪失,眼底檢查可見視網膜出血,滲出,視乳頭水腫。
(2)充血性心力衰竭:胸悶,心絞痛,心悸,氣急,咳嗽,甚至咯泡沫痰。
(3)進行性腎功能不全:少尿、無尿、蛋白尿,血漿肌酐和尿素氮增高。
(4)腦血管意外:一過性感覺障礙,偏癱,失語,嚴重者煩躁不安或嗜睡。
(5)高血壓腦病:劇烈頭痛、惡心和嘔吐,有些患者可出現神經精神癥狀。
高血壓急癥檢查診斷
1、當懷疑高血壓急癥時,應進行詳盡的病史收集、體檢和實驗室檢查,評價靶器官功能受累情況,以盡快明確是否為高血壓急癥。
2、診斷高血壓急癥的血壓標準是短時間內(數小時至數日)血壓急劇升高,一般收縮壓>180mmH和/或舒張壓>120mmHg。
3、血壓測量應選擇符合計量標準的水銀柱血壓計或經過驗證的電子血壓計,并使用大小合適的氣囊袖帶,氣囊至少應包裹80%上臂,肥胖者或臂圍大者應使用大規格氣囊袖帶,兒童應使用小規格氣囊袖帶。測量血壓前應至少坐位安靜休息5分鐘,30分鐘內禁止吸煙或飲咖啡,排空膀胱。測量時上臂應置于心臟水平。
4、在血壓急劇升高基礎上伴有以下任何一種疾病即可診斷為高血壓急癥:①高血壓腦病;②急性冠脈綜合征:不穩定型心絞痛、心肌梗死;③急性左心功能不全;④急性主動脈夾層;⑤急性腎功能衰竭;⑥急性顱內血管意外:出血性腦血管意外、血栓性腦血管意外、蛛網膜下腔出血;⑦高兒茶酚胺狀態:嗜鉻細胞瘤危象,單胺氧化酶抑制劑與酪胺的相互作用,驟停抗高血壓藥物。
5、應注意血壓水平的高低與急性靶器官損害的程度并非成正比。一部分高血壓急癥并不伴有特別高的血壓值,并發急性急性肺水腫、主動脈夾層動脈瘤、心肌梗死者,即使血壓僅為中度升高,也應視為高血壓急癥。
高血壓急癥的急救處理
1、病人突然心悸氣短,呈端坐呼吸狀態,口唇發紺,肢體活動失靈,伴咯粉紅泡沫樣痰時,要考慮有急性左心衰竭,應吩咐病人雙腿下垂,采取坐位,如備有氧氣袋,及時吸入氧氣,并迅速通知急救中心120。
2、血壓突然升高,伴有惡心、嘔吐、劇烈頭痛、心慌、尿頻、甚至視線模糊,即已出現高血壓腦病。家人要安慰病人別緊張,臥床休息,并及時服用降壓藥,還可另服利尿劑、鎮靜劑等。
3、病人在勞累或興奮后,發生心絞痛,甚至心肌梗塞或急性心力衰竭,心前區疼痛、胸悶,并延伸至頸部、左肩背或上肢,面色蒼白、出冷汗,此時應叫病人安靜休息,服一片硝酸甘油或一支亞硝酸戊酯,并吸入氧氣。
4、高血壓病人發病時,會伴有腦血管意外,除頭痛、嘔吐外,甚至意識障礙或肢體癱瘓,此時要讓病人平臥,頭偏向一側,以免意識障礙,或劇烈嘔吐時將嘔吐物吸入氣道,然后通知急救中心。
高血壓急癥的處理原則
高血壓急癥需立即進行降壓治療,阻止靶器官的進一步損害。在臨床中要嚴密監測血壓、尿量和生命體征,選擇短效的靜脈降壓藥,酌情可使用有效的鎮靜藥物。初始階段血壓的降壓幅度不要超過治療前水平的25%,隨后可將血壓降至安全的水平160/100毫米汞柱左右,1~2天之內將血壓降至正常的水平。
高血壓急癥治療
高血壓急癥需立即進行降壓治療以阻止靶器官進一步損害。在嚴密監測血壓、尿量和生命體征的情況下,應視臨床情況的不同使用短效靜脈降壓藥物。降壓過程中要嚴密觀察靶器官功能狀況,如神經系統癥狀和體征的變化,胸痛是否加重等。由于已存在靶器官的損害,過快或過度降壓容易導致組織灌注壓降低,誘發缺血事件。所以起始的降壓目標并非使血壓正常,而是漸進地將血壓降至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防止或減輕心、腦、腎等靶器官損害。
一般情況下,初始階段(數分鐘到1h內)血壓控制的目標為平均動脈壓的降低幅度不超過治療前水平的25%。在隨后的2~6h內將血壓降至較安全水平,一般為160/100mmHg左右,如果可耐受這樣的血壓水平,臨床情況穩定,在以后24~48h逐步降低血壓達到正常水平。降壓時需充分考慮到患者的年齡、病程、血壓升高的程度、靶器官損害和合并的臨床狀況,因人而異地制定具體的方案。如果患者為急性冠脈綜合征或以前沒有高血壓病史的高血壓腦病(如急性腎小球腎炎、子癇所致等),初始目標血壓水平可適當降低。若為主動脈夾層動脈瘤,在患者可以耐受的情況下,降壓的目標應該低至收縮壓100~110mmHg,一般需要聯合使用降壓藥,并要重視足量β-受體阻滯劑的使用。降壓的目標還要考慮靶器官特殊治療的要求,如溶栓治療等。
一旦達到初始靶目標血壓,可以開始口服藥物,靜脈用藥逐漸減量至停用。度過危險期后,仍需繼續進行高血壓的非藥物治療和藥物治療。對于血壓在短期內降至安全水平的患者,應在3~6月內將血壓逐漸降至正常水平,以改善患者的預后。
高血壓急癥和高壓危象的區別
高血壓急癥與高血壓危象區別,是高血壓急癥包含了高血壓危象,但它也是高血壓危象中的一部分。
高血壓危象包括高血壓急癥和次要緊急情況,換句話說,高血壓急癥包括在高血壓危象中,并且是高血壓危象的一部分。由于這是一個概念問題,患者發生疾病后,兩者都需要在診所進行緊急治療。在此提醒醫生,遇到高血壓危象時,患者需要積極應對病情,以免進一步惡化和加重病情。而高血壓急癥,除了高血壓的標準外,在緊急情況下發生的疾病需要盡快確診,通過合理的方法來解決病癥的危害。
高血壓急癥預防
高血壓急癥,是一種有高度危險性的心血管急危重癥。須立即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凡高血壓患者一旦出現血壓急驟升高且伴有心、腦、腎等重要器官功能障礙者應即刻到醫院就診,接受專科治療,防止嚴重并發癥的發生。系統降壓治療、避免過度勞累及精神刺激等預防措施有助于大大減少高血壓急癥的發生。病情穩定后應逐步過度至常規抗高血壓治療并長期堅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