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可以被認領嗎
非婚生子女可以被認領。
非婚生子女的認領一般為單方法律行為,有認領人的意思表示,無需經非婚生子女其母親的同意,并且生父的認領權利,有民法上形成權的性質,不受時效限制,即不問子女的年齡情況,其生父都可以認領。各國的這種立法,在總體上對非婚生子女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但只是在主觀上過多的強調了生父認領的權利,而沒有過多考慮生母和非婚生子女的權利和利益,如生父認領時,非婚生子女在母親的撫養下已經成年,具有獨立生活的能力,生父以前對其又沒給履行過撫養義務,非婚生子女和母親不同意認領的情況下,經過法院調查后生父是否還可申請其認領權利。我個人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應該更多的保護非婚生子女和生母的權利和利益,駁回認領的權利。這種做法同時也有利于提高非婚生子女生父或生母的責任意識。

認領的形式主要有兩種:第一是自愿認領,又稱為任意認領,是指生父承認非婚生子女為自己的子女,并自愿承擔撫養義務的法律行為,不得代理,無需他人或法律的強制。對于認領的方式和要件,各國的法律規定的有所不同,但決大多部分國家承認認領是一種要式行為,因為其涉及到子女的人生權利、財產權利和姓氏權,所以要以示鄭重聲明。主要通過以下三種方式進行:
1、是公證認領,如德國民法典第1723條規定須由生父申請,經監護法院宣告認領。法國民法典第335條規定認領除載入出生證明外,還須以出生證書為之。
2、是登記認領,如日本民法典第781條規定,認領須向戶籍部門申報認領或遺囑方式認領。前蘇聯蘇維埃法典規定父母雙方共同到戶籍機關登記認領。
3、是事實認領即生父已經撫養非婚生子女,并且有認為該子女是自己的子女的意思表示,視為認領。如臺灣民法親屬編有此規定。所以我國法律在規定認領制度時可以規定認領人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醫院出示的出生證明、親自鑒定證明等,法院審理宣告完畢后,還必須到戶籍登記部門去進行登記同時出示法院的判決書。
非婚生子撫養費標準是什么
首先,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的權利】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無論是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給予的撫養費標準都是按以下規定的標準參考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撫養費給付方法
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條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第五十一條父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