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發區去行政化什么意思
開發區是經濟發展的“主陣地”,在多年的發展中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同時也積累了很多矛盾,其中體制機制問題是制約開發區轉型升級的重要瓶頸。
開發區的體制機制問題主要就是行政化的管理與運行模式,“政區合一”模式效率不高,存在部門和條線從各自利益出發,直接插手開發區的現象,另外,職責不明晰導致大量社會管理事務影響了開發區主要職能的發揮。
綜上所述,開發區需要去行政化改革,去行政化主要就是通過一系列的改革來激活開發區的活力,使開發區“輕裝上陣”。

二、經濟開發區如何去行政化
開發區去行政化需要進行改革,具體的改革措施包括:
1、推動職能配置,實現“兩剝離、一加強”,即剝離社會事務管理職能,剝離開發運營職能,加強落實發展規劃、推動政策落地、協調服務企業、促進產業發展等經濟管理職能。
2、在機構設置上突出精簡高效,建立更加符合開發區發展需要的組織架構,按“優化、協同、高效”原則自主設置內設機構、工作崗位,其中承擔經濟發展和打造營商環境等職責的內設機構比例不低于60%,招商引資、開發建設、服務企業等專業性崗位比例不低于70%。
3、淡化行政、事業人員身份,建立崗位聘用和崗位考核制度,設置不低于3%的不合格人員剛性淘汰率;在薪酬總額內,自主決定薪酬分配方案,對特殊崗位、特殊人才采取年薪制、協議工資制或項目工資等靈活方式柔性引才。
4、打造專業化、實體化、企業化、社會化招商新模式,賦予充分自主權搞活用人機制,加強中心內部競爭考核,實現人人有考核、層層有壓力,并根據團隊和個人業績貢獻實行獎金“二次分配”、考核“末位淘汰”,體現強激勵與硬約束,推動招商指標任務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