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銷的原因有哪些
1、 商標擁有者由于企業轉產、合并、破產等原因而自愿申請放棄其商標。這種注銷商標的方式由于是商標擁有者自愿提出的,因此要提交商標相關的申請文件,并且獲取他們的同意才會在真正意義上予以注銷。
2、商標的有效期限已過,寬展期也已過,但是商標擁有者仍然沒有提出相關的續展申請,也沒有及時地繳納商標的費用,這時商標權無論是不是擁有者自愿放棄,商標注銷也會自動生效。因此如果不是想放棄商標權,在一定的限期內應該及時地進行商標續展的工作。
3、商標擁有者的企業倒閉或者是公民已死亡,但是在法律的限期內仍然沒有人要求繼承和重新注冊商標,商標在一定的期限內也會被注銷。如果商標擁有者的企業倒閉要自愿申請商標注銷,這就需要向商標局提交相關的注銷申請書及《商標注冊證》,讓商標局辦理相關的注銷手續。
商標注銷程序
1、商標注冊人申請注銷其注冊商標的,應按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向商標局提出申請,注銷注冊商標可以是整體注銷,也可以注銷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務項目。
注銷申請經商標局核準后,該注冊商標專用權或該注冊商標專用權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注銷申請之日起終止。

2、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注冊人已死亡或終止一年以上的且未辦理商標移轉手續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將該商標注銷。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商標的,應當提交該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的證據。
經商標局核準注銷的注冊商標,其專用權自該商標注冊人死亡或終止之日起終止。
3、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在法律規定的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該商標予以注銷。
商標注銷受理和審查
(一)注銷申請的受理
申請人可以直接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辦理注銷申請,也可以委托代理組織辦理注銷申請。根據《商標法》第十八條規定,外國人或外國企業應當委托國家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注銷申請現不需要交納任何商標規費。
注冊人申請注銷其注冊商標或部分指定使用商品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注銷申請書;
2、直接辦理的,應附上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委托代理組織辦理的,除應上附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外,還應附上商標代理委托書;
4、交回原《商標注冊證》,不能交回的應說明原因;
5、共有商標的注冊人申請注銷時,應由代表人辦理申請手續,但需要附上其他注冊人的書面授權。
(二)注銷申請的審查
注銷申請符合以下規定的,商標局予以核準,發給相應的通知,并予以公告:
1、申請書填寫內容完整、符合規定;
2、申請人名義與商標局檔案登記的注冊人名義一致;
3、名義不一致的,應附送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
4、申請注銷的商標有效注冊商標;
5、申請部分注銷的,其申請書填寫的注銷商品/服務項目與其注冊時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務項目相符。
經審查,注銷申請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不予核準,發給退回通知書。
商標注銷規定需要多久
商標注銷實質審查時間約6-8個月完成。找人代理就可以的。
商標注銷注意事項
1、注冊商標被注銷的,原《商標注冊證》應依法交回;商標注冊人申請注銷其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冊的,重新核發《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以紙件方式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委托代理組織的,發送給代理組織。
2、注銷申請被不予核準的,商標局發出《不予核準通知書》。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
3、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4、注銷申請在商標局核準之前,可以申請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