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險經紀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多少
《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第八條 設立保險經紀公司,其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保險經紀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第九條 依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投資企業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成為保險經紀公司的發起人或者股東。
保險公司員工投資保險經紀公司的,應當書面告知所在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的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投資保險經紀公司的,應當根據《公司法》有關規定取得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的同意。
第十條 保險經紀機構的名稱中應當包含“保險經紀”字樣,且字號不得與現有的保險中介機構相同,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除外。
第十一條申請設立保險經紀公司,全體股東、全體發起人應當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向中國保監會辦理申請事宜。

二、保險經紀公司注冊資本的要求
現存的保險經紀公司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地方性的保險經紀公司,地方性的保險經紀公司注冊資本只要實繳一千萬即可。一種是全國性的保險經紀公司,注冊資本需要有五千萬人民幣以上。現在中國保監會和各省市的保監局只審批全國性的保險經紀牌照。因此,地方性的保險經紀公司只能通過收購來獲得。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如果想要在地方上經營保險經紀業務,還要在當地設立分支機構。
三、保險經紀公司注冊條件
1、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東、發起人信譽良好,無重大違法記錄。
3、注冊資本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本規定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保險經紀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4、公司章程符合有關規定。
5、董事長、執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本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
6、具備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7、有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固定住所。
8、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業務、財務等計算機軟硬件設施。
9、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