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注冊的原則有哪些
在商業領域而言,商標是需要經過注冊才能受法律保護的,我國的商標注冊遵循兩大基本原則:
1、申請在先原則
申請在先原則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商標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對在后的商標注冊申請予以駁回。申請在先是根據申請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日期來確定的,商標注冊的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因此應當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作為判定申請在先的標準。
我國商標法在堅持申請在先原則的同時,還強調使用在先的正當性,防止不正當的搶注行為。商標法第31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2、自愿注冊原則
自愿注冊原則是指商標使用人是否申請商標注冊取決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冊原則下,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未經注冊的商標,可以在生產服務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專用權,無權禁止他人在同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但馳名商標除外。
在實行自愿注冊原則的同時,我國規定了在極少數商品上使用的商標實行強制注冊原則,作為對自愿注冊原則的補充。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只有煙草制品,包括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使用未注冊商標的煙草制品,禁止生產和銷售。
二、商標注冊的優先權原則是什么
商標注冊有申請在先和自愿注冊兩大基本原則,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優先權原則,商標注冊申請的優先權有責是:
1、商標注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2、在《商標法》第二十六條中還規定了另一種享有優先權的情況。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6個月內,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先權。
3、要求優先權的申請人,必須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時提出書面聲明,并在3個月之內提交相關證明文件,符合《商標法》第二十五條內容的優先權申請人,需要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文件的副本。符合《商標法》第二十六條在國際展覽會中首次使用的商標的優先權申請人,則需要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覽會名稱、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展出日期等證明文件,不按照規定提出書面聲明或逾期未提交證明文件的,則視為未要求優先權,不能享受優先權日期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