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倉申請條件
1、保稅倉庫經營企業應具備條件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申請設立公用型保稅倉庫的,企業應具有工商部門核準的倉儲經營權(見企業《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
(2)具備向海關繳納稅款的能力。
(3)具有專門存儲保稅貨物的營業場所。
(4)經營特殊許可商品存儲的,應當持有規定的特殊許可證件。
(5)經營備料保稅倉庫的加工貿易企業,年出口額低為1000萬美元。
(6)法律、行政法規、海關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2、保稅倉庫應具備條件
(1)符合海關對保稅倉庫布局的要求。
(2)具備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安全隔離設施、監管設施和辦理業務必需的其他設施。
(3)具備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保稅倉庫計算機管理系統并與海關聯網。
(4)具備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保稅倉庫管理制度、符合會計法要求的會計制度。
(5)符合國家土地管理、規劃、交通、消防、安全、質檢、環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
(6)公用保稅倉庫面積低為2000平方米。
(7)液體危險品保稅倉庫容積低為5000立方米。
(8)寄售維修保稅倉庫面積低為2000平方米。
(9)法律、行政法規、海關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保稅倉庫設立需要提供的資料
1、《 保稅倉庫申請書》。
2、《保稅倉庫申請事項表》。
3、可行性報告。
4、經營企業法人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5、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國稅和地稅。
6、股權結構證明書復印件合資企業。
7、開戶銀行證明復印件。
8、擬開展保稅倉儲的營業場所的用地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復印件,以及擬開展保稅倉儲的營業場所的產權證明,屬租借房屋的還應收取房屋租賃合同。
9、申請設立的保稅倉庫位置圖及平面圖。
10、倉庫管理制度。
11、對申請設立寄售維修型保稅倉庫的,還應收取經營企業與外商的維修協議。
12、經營企業財務制度與會計制度。
13、消防驗收合格證書。
14、其他需要的相關材料。
保稅倉申請流程
1、申請單位填寫《保稅倉庫申請書》,向主管海關提出設立申請,并向海關提交下列單證:
(1)書面申請報告。
(2)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如系租賃倉庫,還應提供租賃倉庫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
(3)稅務登記證明副本。
(4)外經貿主管部門批準經營有關業務的批件。
(5)企業可行性研究報告、章程或協議。
(6)保稅倉庫管理制度。
(7)海關需要的其他有關資料:如租賃倉庫的租賃協議、倉庫位置平面圖、自理或代理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副本等。
2、主管海關審核申請資料并派員實地勘查。
3、主管海關初審通過后,報上海海關加工貿易監管處。
4、上海海關加工貿易監管處根據分級審批程序上報海關總署審批或備案。海關總署同意設庫的,頒發《保稅倉庫登記證書》和保稅倉庫標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