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救援車的使用壽命
道路救援車的使用壽命一般在12年左右,如果保養得當,使用15年以上不成問題。
此外,道路救援車屬于專項作業車,報廢年限為30年,但如果達不到排放標準,不論報廢年限到沒到,都會強制報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清障車屬于沒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所以它的使用年限為30年。

二、道路救援車如何保養
1、發動機維護:包括及時更換機油、空氣濾清器和燃油濾清器,定期檢查發動機故障碼,保持發動機的正常運行狀態。
2、輪胎維護:定期檢查輪胎氣壓,保持適當的充氣壓力,避免胎壓不足或過高對車輛操控性和燃油經濟性的影響。
3、剎車系統維護:定期檢查剎車片和剎車盤的磨損程度,確保剎車性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電子系統維護:包括定期檢查車輛電池的狀態和充電情況,保持電子設備的正常使用。
5、冷卻系統維護:定期更換冷卻液,并檢查冷卻系統是否有漏水現象,確保發動機在高溫環境下正常運行。
6、底盤和懸掛系統維護:定期檢查底盤和懸掛系統的磨損情況,包括減震器、懸掛彈簧、轉向系統等,保持車輛的操控穩定性和舒適性。
7、燃油系統維護:定期清洗噴油嘴,保持燃油噴射的均勻性,確保燃油供應的穩定性。
8、車身清潔:定期清潔車身,除去灰塵和污垢,保持車輛的整潔和外觀效果。
9、緊急設備檢查:定期檢查緊急設備的功能性和完整性,包括滅火器、急救箱等,以提供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能力。
10、定期保養:按照的維護手冊進行定期保養,包括更換潤滑油、過濾器和其它易損件,以保證車輛的長期可靠運行。
三、道路救援車如何申請報廢
達到強制報廢的機動車,車主應攜帶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車證和原車,先到公安管理部門指定的機動車回收企業,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機動車回收企業確認機動車解體后,會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后七日內將相關表格、證書、行駛證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副本交回車管所。車管所給車主開具《機動車注銷證明書》,然后車主再持此證明去辦理銷養路費等其他車輛相關手續,報廢手續就算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