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繼承父母房產如何過戶
1、開具死亡證明
到醫院或派出所辦理父母的死亡醫學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
2、確定繼承人身份
到派出所或街道開具:親屬關系證明、戶籍資料或出生證明,若涉及多個兄弟姐妹,要一并列明。
3、辦理繼承權公證(非強制,但強烈建議)
到戶籍所在地或房產所在地公證處,提交資料申請“繼承權公證書”。所需材料包括:死亡證明、房產證原件、親屬關系證明(或派出所/街道出具的)、所有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
遺囑(如有)、繼承人之間協商一致的“放棄繼承聲明”(如有人主動放棄),如有繼承人不同意或失聯,需通過法院訴訟繼承確認。
4、房產過戶
帶齊上述材料和公證書/法院判決,到房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房產繼承登記、產權變更到繼承人名下、繳納契稅、登記費(直系親屬繼承免契稅)。
二、繼承父母房產需要交哪些稅
子女繼承父母房子,在稅收方面,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繼承房屋權屬,不征契稅。不過,在繼承過程中可能涉及印花稅,按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繳納,稅率為萬分之五。
若繼承的房產再出售,情況會有所不同。如果該房產是繼承人家庭唯一住房且持有時間超過五年,免征個人所得稅;若不滿足上述條件,則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通常按房屋增值部分的20%或房屋總價的1%計征。此外,還可能涉及增值稅及其附加稅,若符合相關免稅條件可免交,不符合則需按規定繳納。
三、繼承父母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父母的房產被繼承一般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按照法律規定,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繼承的財產,要是遺囑明確只歸這一方所有,那該財產就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要是遺囑沒明確指定只歸一方所有,在繼承開始的時候,這房產應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不過要注意,要是這房產是在婚前繼承的,即便婚后才辦理房產過戶等相關手續,它也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總之,要確定繼承父母的房產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得依據遺囑內容以及繼承發生的時間等因素來進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