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參加工作。
先后榮獲全國勞動模范、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巾幗標兵、遼寧省“勞動模范”、遼寧省“巾幗標兵”、遼寧省“三八紅旗手”、遼寧省“優秀鄉鎮企業家”,葫蘆島市“勞動模范”、“青年興業帶頭人”、“十大青年企業家”、“十大杰出女性”、“下崗再就業明星”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