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發改委依據《關于調整居民住宅集中供熱價格的通知》(津價商[2008]285號)、《市發展改革委關于我市調整非居民供熱價格的通知》(津發改價管[2013]1135號)、《市發展改革委關于供熱計量價格和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津發改價管〔2015〕1092號)發布了天津供暖價格表,天津供暖費收費標準如下:
| 收費方式 | 用戶分類 | 價格(元/平方米/采暖季) |
| 按供熱面積收費 | 居民住宅 | 25 |
| 按建筑面積收費 | 非居民 | 40 |
| 按供熱計量收費 | 居民住宅 | 基本熱價為每平方米7.50元;計量熱價每千瓦時0.13元(每吉焦36元)。 |
| 按供熱計量收費 | 非居民 | 基本熱價為每平方米12元;計量熱價每千瓦時0.25元(每吉焦70元)。 |
*執行范圍:中心城區、環城四區(不含五縣、濱海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