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的通知》(渝公積金發〔2025〕7號),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2025年1月16日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標準,具體如下:
(一)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恭江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區、榮昌區、開州區、梁平區、武隆區、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調整為2330元。
(二)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忠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調整為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