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階梯電價
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依據《關于居民階梯電價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19〕509號)等文件發布的《市內三區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目錄清單》顯示,居民第一階梯戶年用電量年用電量2520度及以下為每千瓦時0.5469元,年用電量2520-4800度為每千瓦時0.5969元,年用電量超過4800度為每瓦時0.8469元。合表用戶(不滿1千伏)為每千瓦時0.555元。

青島市分時電價
青島市居民家庭分時電價標準在現行階梯電價標準基礎上,峰段電價每千瓦時提高0.03元(含稅,下同);谷段電價降低0.17元。即第一檔峰段電價為0.5769元、谷段電價為0.3769元,第二、三檔峰、谷電價分別在第一檔峰、谷電價基礎上加價0.05元、0.3元;其中采暖期谷段電價由降低0.17元調整至降低0.2元。即第一檔峰段電價為0.5769元、谷段電價為0.3469元,第二、三檔峰、谷電價加價標準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