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山東省職工退休年齡政策(國家規定)
2025年1月1日前,山東企業職工正常退休年齡是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男性干部、工人年滿60周歲。
2025年1月1日起,我國正式實施延遲退休。男職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齡為55周歲的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每4個月延遲1個月,分別逐步延遲至63周歲和58周歲;原法定退休年齡為50周歲的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每2個月延遲1個月,逐步延遲至55周歲。
二、山東高級專家延遲退休政策(地方政策)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2019年就曾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企事業單位高級專家延長退休年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242號),明確規定副高級職稱以上的高級專家,可以申請延遲退休年齡,延退期限一般為1至3年,最晚不得超過65歲;延退期間因身體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可提出退休申請,辦理退休手續。具體延退條件如下:
企事業單位中在相應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副高級及以上高級專家(其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聘用在專業技術七級及以上專業技術崗位),確因工作需要、身體能夠堅持正常工作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延退:
(一)承擔的重要工作(如重點攻關科研項目)和帶研究生等任務尚未完成,退休后將對工作帶來較大影響的;
(二)新學科和特殊專業、重點學科急需的;
(三)技術力量薄弱的單位確系工作需要的;
(四)在業務上起把關作用或在學科中起帶頭作用,退休后無人接替的;
(五)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十強”產業領域發展培育新動能、現代管理急需的;
(六)其他助推山東省鄉村振興、海洋強省等重大發展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急需、緊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