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過年可以放煙花嗎?天津禁放煙花爆竹規定
據《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天津市濱海新區、和平區、河東區、河西區、南開區、河北區、紅橋區、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行政區域內,禁止經營(含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
天津市其他區人民政府決定自身行政區域禁止經營(含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及時間。即武清區、 寶坻區、 寧河區、 靜海區、 薊州區結合各自實際劃定本區的禁放區域、限放區域。
一般情況下,“禁放區域”主要包括交通樞紐電力燃氣設施、人員密集場所、文物保護單位等重點點位,全年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限放區域”為除禁放區域以外的區域,可限時限地燃放煙花爆竹,在限制燃放區域內允許燃放的時間通常為除夕至正月十五每日6時至23時,除夕當晚可以延長至次日2時,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此外,部分品種在限放區也不能放,具體包括摔炮、拉炮、砸炮和旋轉、鉆天、多響(含雙響)等升空類煙花爆竹、禮花彈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