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7月25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發布《關于2025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具體如下:
一、調整范圍
從2025年1月1日起,為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7元。
(二)掛鉤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每月增加0.53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每月再按本人2024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0.46%計算增加。
(三)適當傾斜
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準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1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2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3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40元;年滿90周歲5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準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準。
2.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后達不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此外,通知明確,此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要確保于2025年7月31日前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