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休漁期和禁漁期時間及其規定
北海市休漁期
據《農業農村部關于調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通告》,北海休漁期信息如下:
一、休漁海域
北緯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灣)海域。
二、休漁作業類型
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
三、休漁時間
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
北海市內陸禁漁時間
北海市農業農村局發布了北海市內陸水域禁漁期制度實施方案,北海市禁漁期時間和范圍信息如下:
一、禁漁時間
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
二、禁漁范圍
北海市管轄內陸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庫區。
三、禁漁對象
除休閑漁業、娛樂性垂釣(無船、艇等載具)外的所有捕撈作業類型。因養殖生產或科研調查需采捕天然漁業資源的,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規定,經自治區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