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7月1日,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2025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的通知》,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1、繳存基數
2025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上限按2024年度合肥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3倍確定,即30540元,調整后單位和職工個人月最高繳存額分別為3664元(雙邊最高繳存額為7328元,較去年增加178元)。
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按《關于調整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的通知》(合積〔2023〕2號)執行,靈活就業人員參照執行。具體來說,合肥市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2060元,月最低繳存額為206元;市轄四縣一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1870元,月最低繳存額為188元。
2、繳存比例
同一繳存單位執行相同繳存比例,單位及職工個人繳存比例應一致。繳存單位或靈活就業人員可在5%-12%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每年申請調整一次。
3、執行期限
公積金繳存基數執行時間按照自然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