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7月15日,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開展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調整工作的通知》,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執行期限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具體如下:
杭州公積金繳存基數
自2025年7月1日起,繳存單位應當調整并執行調整后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24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2025年新錄用職工的繳存基數不作調整。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按同級組織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核定的口徑確定;企業和其他組織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口徑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的項目確定。
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按杭州市2024年全市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倍確定,繳存基數上限為40694元;繳存基數下限為政府公布執行的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杭州市區為2490元,桐廬縣、建德市、淳安縣為2260元。調整后的繳存基數應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基數由個人申報確定,繳存基數上限為40694元,繳存基數下限為2490元。
杭州公積金繳存比例
繳存單位在5%至12%的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同一繳存單位執行相同繳存比例。
靈活就業人員在10%至24%的區間內,由個人申報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