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育兒假幾天?浙江育兒假最新規定
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歲內,夫妻雙方每年(從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計算)各享受10天育兒假。
育兒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職業假,育兒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數量疊加享受。夫妻雙方每年享受的育兒假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育兒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