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消息,洛陽洛龍區、老城區、偃師區、汝陽縣、伊川縣等多地發布公告,明確在自身行政區域內,全域全時段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燃放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應急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6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