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物價局關于進一步完善杭州市區機動車停放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杭政辦函〔2008〕211號)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杭州市區道路停車收費區域的通知》(杭政辦函〔2010〕202號),杭州停車費收費標準如下:
| 車型 | 區域劃分 | 8時-20時(元/輛·小時) | 20時-次日8時(元/輛·次) |
| 小型車 | 一級區域 | 6 | 4 |
| 小型車 | 二級區域 | 4 | 4 |
1、藍、黑色和個性化牌照的機動車按小型車停車費標準執行,黃色牌照的機動車按大型車停車費標準執行,下同。
2、大型車按小型車收費標準加倍計收,摩托車按小型車收費標準減半計收。
3、按時計費的停車費,停車1小時內按1小時計費,超過1小時后以半小時為計費單位,收費標準相應減半。按次計費的三級區域停車費,停車2小時內,減半收費。
4、為緩解住宅小區停車難問題,經批準在小區外道路供住宅小區業主(使用人)停放車輛,小型車包月停車費為每輛每月80元,大型車按小型車收費標準加倍計收,摩托車按小型車收費標準減半計收。臨時停車收費標準按上述規定執行。
5、對外開放的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國有控股企業內部停車場包月費按備注4規定執行,臨時停車費按不高于道路停車泊位費標準確定。
6、杭州市區機動車道路停車場所區域劃分:
一級區域停車場所范圍為:東至紹興路、環城東路、江城路,南至望江路、中河中路、河坊街,西至南山路、湖濱路、保俶路,曙光路、玉泉路、玉古路、學院路,北至文三路、文暉路、上塘路、朝暉路。
二級區域停車場范圍為:一級區域范圍以外的所有市區其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