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禁養的22種烈性、大型犬只種類:
1藏獒、2英國馬士提夫犬、3斯塔福梗犬、4秋田犬、5阿根廷杜高犬、6德國牧羊犬、7周東犬(重慶犬)、8日本土佐犬、9蘇俄牧羊犬、10牛頭梗、11紐芬蘭犬、12意大利卡斯羅犬、13中亞牧羊犬、14大丹犬、15法國波爾多敖犬、16意大利紐波利頓、17巴西非拉犬、18比特斗牛梗犬、19愛爾蘭狼犬、20俄羅斯高加索犬、21昆明狼犬、22中華田園犬
(除上述犬種其他犬種均可在成都市區飼養)
《成都養犬管理條例》公布成都市的限養區范圍包括武侯區、成華區、金牛區錦江區、青羊區和高新區,以及其他區市縣劃定的限養區域。限養區內養犬戶每戶限養1只犬;盲人和肢體重殘人每人限養1只導盲犬或扶助犬。母犬繁殖幼犬的,養犬人應當在幼犬出生后4個月內妥善處置。
一、養犬需按照相關要求辦理《養犬登記證》,并為了您的愛犬、您的家人及他人的安全,為犬只定期注射狂犬病疫苗。
二、攜帶犬只出門須系犬繩,防止犬只暴沖、驚擾、撲咬等情況,并隨身攜帶垃圾袋,及時清除犬只糞便。
三、未經批準在限養區內飼養禁養犬只的單位或個人,通過將犬只送出限養區飼養或自行送至動物保護中心寄養等方式妥善處置禁養犬只。2018年11月16日起,公安機關將對成都市限養區范圍內的禁養犬只開展收容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