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能源財產保險自保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正式開業,由廣東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和廣東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按51%和49%的比例共同出資籌建,國內較早、電力行業較早的自保公司,是廣東能源集團在新形勢下主動作為,積極踐行國家及省委省政府創新發展理念的重要成果,是落實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重要舉措。
廣東能源自保經營范圍為廣東能源集團及所屬單位的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短期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以及上述業務的再保險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保險資金運用業務;經中國銀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廣東能源自保作為集團保險管理實施平臺,核心職能是將風險通過保險手段進行有效分散,發揮自保公司的專業優勢,為制定和優化集團公司保險管理策略和決策服務,并根據自身規模和能力承接集團內保險業務。同時,自保公司有條件掌握集團本身及其上下游環節詳實的風險信息資料,利用本身所具備的先進風險分析技術和專業的風險管理人才,通過外部數據與內部風險點、危險源的對比排查,獲得真實可靠的風險分析結果,從而為集團提供有力的風險管控建議和管理數據指標,實現量化風險管理的平臺作用,促使集團公司風險總成本的有效控制。
通過發揮保險管理和量化風險管理兩個平臺作用,廣東能源自保將努力成為集團風險管理的新抓手,與安健環管理、內控風險管理相互補充協同,成為共同構成集團風險管理體系的新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