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本提綱》約成書於乾隆三年(1738)之前,比官修的《授時通考》略早。全書lO卷,分l4章,其中的“修業章”有一部分專講農業生產技術。據楊屾說,這書是給初學之人讀的,所以文字寫得較通俗易懂。又為了便於背誦起見,正文很少。詳細說明全在注解,所以注文的字數遠遠多於正文。注文是楊屾的學生鄭士鐸在其指導之下寫的。書前有楊屾的序,作於乾隆十二年(1747),書也是在這—年付刻的。光緒三十年(1804)張元際又用原刻版補印過一次。
書中有關農業部分,近人王毓瑚將之編入《秦晉農言》中印行過。《知本提綱·農則》一開始為總論,論述農業的地位、功能等傳統重農思想,最后說:知識分子也必須關心農業生產,“士民不分”,同時強調“在學校不可一日不講”。楊屾把農學知識納入中國傳統教育的教學內容,定為學生必修的“四業”(農、工、禮、樂)之首,實為士、農結合的教育措施的開創。“前論”之后接著是“耕稼一條”,主要為谷物生產技術,包括耕道、布(播)種、移栽、耘鋤、天時、園圃、土壤、灌溉;“桑蠶一則”,包括栽桑和養蠶;“樹藝一條”,主要講樹木、果、蔬、花、藥和竹類等的栽種、壓分、接博;“畜牧一條”論述牛、馬、豬、羊、鵝、鴨、魚和蜜蜂等的繁殖和飼養;“后論”則再次強調農業之重要,說:“耕夫、織女,治天下之人也;耒耜、機、杼,治天下之具也。”總觀《知本提綱·農則》的最大特點,是作者嘗試從中國傳統哲學之一的“陰陽五行”說中去尋求農學理論,把“金、木、水、火、土”改為“天、地、水、火、氣”;自立新義,認為“天、地、水、火”為“溫本至純……一而不分”的材體,稱做“四有”或“四精”;“氣”既是一種材體,又發揮著聯貫四精結合成新體的作用,四精中天、火屬陽,地、水屬陰,陰陽各半,借氣的作用,交互相會,和諧流通,生化萬物。楊屾把經他所修改了的“陰陽五行”運動變化,作為解釋宇宙間一切事物生長化育的理論根據,也用之作為論述作物的生長發育和農業技術的基本原理。《農則》所述農、桑、樹、畜等農業生產各部門的技術原理和技術方法,自成體系,反映出明清之際,關中地區的農業主產概貌和農業科學技術狀況,確可視為出色的農學著作。
楊屾為一介布衣,《清史稿》無傳,《續修陜西通志》和《重修興平縣志》等著重記述他在家鄉推廣桑蠶及其學術上的成就,較少涉及其他方面。故其家庭情況知之甚少。楊屾少年時,正值明、清之際的哲學家,與孫奇逢、黃宗羲并稱“三大儒”的李颙(字中字,號二曲)主講關中學院。他就去周至拜師門下,頗得其師理學心傳,尤其是李颙重視實學和“經世宰物以為用”的見解對他深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