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長春市南關區長通街道亞泰大街669號,光復路立交橋西側。東距伊通河約1.5公里,東北約1公里為偽滿皇宮博物院。舊址東臨長春市繁華的商圈之一光復路商圈,周圍密布現代城市街區。地理坐標:北緯43°53′59.6″,東經125°19′59.3″,高程209米。2013年被國務院公布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吉長道尹公署俗稱道臺衙門,前身是清朝在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十月創設的駐長春行政兼辦外交的機構。初名吉林西路兵備道,駐長春主理行政兼辦外交事務。原址位于東四道街路北,清宣統元年(1909年),在西路兵備道顏世清主持下,在現址修建了道臺衙門。宣統二年(1910年)七月改名為西南道觀察使,下轄長春府(含農安、長嶺、德惠三縣)。1914年改為吉長道尹,管轄吉林、長春等十二縣。1929年吉長道尹被裁撤,但仍設置交涉員,負責外交事務。1932年3月9日溥儀在道臺衙門的“就職典禮”就是在舊址的長官辦公室前舉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公署舊址由長春電話設備廠等多家單位使用和管理,現使用權歸屬長春城市建設展覽館。
公署舊址是一座中西結合的建筑群,原占地面積1.5萬平方米,現存門樓、大堂、二堂和長官辦公室四棟建筑。
正面門樓坐西向東,高約12米,體型厚重,水泥掛面雕砌花邊圖案。門樓兩側有配房五間,作為傳達室和衛隊辦公室用房,占地700余平方米。大堂、二堂和長官辦公室均為外廊式建筑。大堂建筑高7米,莊嚴肅穆,占地700余平方米,廳堂內部空間寬闊明亮。后廳堂位于大堂西側,建筑與正廳堂樣式相同,只是略矮。正堂北側有洋房四座,占地900平方米,是道臺衙門高級官員辦公的處所,建筑十分精致考究。
吉長道尹公署是清末至民國初年長春官署衙門中的最高機關,記錄了清末地方政府官員在主權問題上與俄日抗爭并蒙受屈辱的歷史過程,見證了清末、民國乃至東北淪陷時期俄日列強對東北的侵略。其舊址曾經是近代長春的代表性建筑之一,是歐美在東南亞殖民地外廊建筑樣式流傳到中國東北地區的典型實例,其建筑風格與工藝凸顯了中西文化的碰撞與融合,體現了當時長春建筑的最高水平,具有重要的實證意義和研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