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廢處置方式代碼】危廢利用和處置方式代碼表
利用和處置方式代碼表
代 碼 說 明
危險廢物(不含醫療廢物、鉻渣)利用方式
R1作為燃料(直接燃燒除外)或以其他方式產生能量
R2溶劑回收/再生(如蒸餾、萃取等)
R3再循環/再利用不是用作溶劑的有機物
R4再循環/再利用金屬和金屬化合物
R5再循環/再利用其他無機物
R6再生酸或堿
R7回收污染減除劑的組分
R8回收催化劑組分
R9廢油再提煉或其他廢油的再利用
R15其他
危險廢物(不含醫療廢物、鉻渣)處置方式
D1填埋
D9物理化學處理(如蒸發,干燥、中和、沉淀等),不包括填埋或焚燒前的預處理
D10焚燒
D16其他
C1水泥窯共處置
危險廢物(不含醫療廢物、鉻渣)其他方式
C2生產建筑材料
C3清洗(包裝容器)
醫療廢物處置方式
Y10醫療廢物焚燒
Y11醫療廢物高溫蒸汽處理
Y12醫療廢物化學消毒處理
Y13醫療廢物微波消毒處理
Y16醫療廢物其他處置方式
鉻渣利用處置方式
G21干法解毒
G22濕法解毒
G23燒結煉鐵
G24生產水泥
G29其他
1) 為與《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相對應,廢物利用和處置方式的代碼未連續編號。
2)利用、處置或貯存不包括填坑、填海。
3)利用,是指從工業危險廢物中提取物質作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動。
4)處置,是指將工業危險廢物焚燒和用其他改變固體廢物的物理、化學、生物特性的方法,達到減少已產生的工業危險廢物數量、縮小工業危險廢物體積、減少或者消除其危險成分的活動,或者將工業危險廢物最終置于符合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填埋場的活動。
焚燒,是指焚化燃燒危險廢物使之分解并無害化的過程。
5)貯存,是指將工業危險廢物臨時置于特定設施或者場所中的活動。
6)水泥窯共處置,是指在水泥生產工藝中使用工業廢物作為替代燃料或原料,消納處理工業危險廢物的方式。
7)生產建筑材料,是指將工業危險廢物用于生產磚瓦、建筑骨料、路基材料等建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