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磚混結構古建筑修繕加固
1、地基基礎:可采取基礎補強注漿法、加大基礎底面積法、 錨桿靜壓樁法、樹根樁法等技術加固。
2、磚柱:可采取混凝土圍套、 外包鋼加固的方法加固壁柱、獨立柱。
3、墻體:可采取砂漿面層法、鋼筋網砂漿面層法、鋼筋混凝土板墻加固、局部配筋加固等方式加固。
4、磚過梁:可采取角鋼托梁、增加拉條、型鋼框托梁、槽鋼托梁、鋼筋混凝土托梁、加鋼板楔等方法加固。
5、混凝土梁、樓板:可采取粘鋼、粘碳纖維布、增加預應力螺桿、拉桿等方式加固。
6、結構整體性加固:可采取新增抗震墻、構造柱、圈梁、閉合墻段、鋼筋混凝土疊合層、拉結筋連接等方式加固。

二、木結構古建加固方法有哪些
1、對于損壞較嚴重的結構:可采取落架大修或局部修整加固,即全部或局部拆落木構架,對殘損構件或殘損點逐個進行修整、更換構件,再重新安裝,并在安裝時進行整體加固。
2、局部加固:
可采取增加約束法,常見增加的約束有鐵絲纏繞、U型鐵、玻璃鋼等;
增大截面法:主要為包鋼技術,用混凝土的較少;
增設鋼拉桿:主要用于屋架木制下弦的加固,以及其他受拉構件的加固;
銷栓加固:主要用于抗剪不足、及裂縫的處理,常用鋼制螺栓穿透被加固截面;
碳纖維束加固:這種加固具有耐腐蝕、耐火、防水、強度高的優點,并且不增加荷載、而且較為方便。
3、古建筑木結構的構造不符合抗震鑒定要求時:應進行局部構件的加固,整體加固措施,有效的減載防震措施,加設支頂等技術進行抗震加固。
4、木材的防腐、防蟲、防火、防雷、除草:
對易受潮腐蝕或遭受蟲蛀的木結構,采用防腐、防蟲劑進行處理;
根據耐火等級,對結構采取防火處理;
對于可能遭受雷擊的古建筑,需具體研究根據不同的要求采取防雷處理;
對于屋頂整修,可采用人工整治、化學除草等技術進行除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