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減災日是哪一天
國際減災日全稱“國際減輕自然災害日”。200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改為每年10月13日為國際減輕自然災害日,簡稱“國際減災日”。所謂“減輕自然災害”,一般是指減輕由潛在的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對社會及環境影響的程度,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使公眾的社會和經濟結構在災害中受到的破壞得以減輕到最低程度。
國際減災日宣傳標語
1、未雨綢繆防災減災,構建平安和諧家園。
2、普及防災減災知識,保護人民生命安全。
3、安全屬于你我他,防災減災靠大家。
4、大手牽小手,防災一起走。
5、防災減災人人參與,和諧社會家家受益。

6、防災減災,人人有責。
7、警鐘長鳴抓防范,積極防災保平安。
8、防災求得平安在,減災換得幸福來。
9、增強防災減災意識,提高防災減災技能。
10、喚起全民防災意識,構建和諧平安社會。
11、尊重規律講科學,防災減災重行動。
12、減輕災害,共創和諧。
13、群策群力防災減災,同心同德共建和諧。
14、開展防災減災活動,增強防災減災意識。
國際減災日由來
1、國際減災十年是由原美國科學院院長弗蘭克·普雷斯博士于1984年7月在第八屆世界地震工程會議上提出的。此后這一計劃得到了聯合國和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
2、聯合國分別在1987年12月11日通過的第42屆聯大169號決議、1988年12月20日通過的第43屆聯大203號決議,以及經濟及社會理事會1989年的99號決議中,都對開展國際減災十年的活動作了具體安排。
3、1989年12月,第44屆聯大透過了經社理事會關于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的報告,決定從1990年至1999年開展“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活動,規定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為“國際減少自然災害日”。
4、1990年10月10日是第一個“國際減災十年”日,聯大還確認了“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的國際行動綱領。
5、2001年聯大決定繼續在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紀念國際減災日,并借此在全球倡導減少自然災害的文化,包括災害防止、減輕和備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