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任易事特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5年2月——2018年6月,任易事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
2018年5月24日,因其在2016年借用他人證券賬戶交易易事特,并利用員工持股計劃對股價進行操縱及短線交易。證監會決定,根據其操縱市場行為,沒收違法所得6399.71萬元,并處以同等金額的罰款。而根據其短線交易行為,對其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
現任揚州東方集團公司執行董事。
先后榮獲“中國民營企業十大杰出管理人物”、“中國十大卓越管理創新人物”、“中國信息產業杰出領導人”、“最有價值職業經理人”、“中國最具社會責任企業家”、東莞市“五一”勞動模范、“東莞市優秀民營企業家”、“2008年度廣東省優秀企業家”、“新中國成立60周年東莞鋒尚人物”、首屆“廣東創業之星”、“十大金融科技杰出人物”等社會榮譽。
民建中央第九屆中央委員會企業委員會委員
民建廣東省委委員
東莞市政協常委
安徽工業大學教授
揚州大學教授
廣東商學院教授
中華思源工程基金會第一屆理事會理事
中國電源學會常務理事
廣東省電源協會副會長
廣東省企業聯合會副會長
廣東省慈善總會榮譽會長
東莞市企業聯合會首屆副會長
中國企業家協會理事
中國計算機用戶協會會員
2017年5月,何思模家族以175.3億元的財富位列《2017新財富500富人榜》第114名。
2018年5月,何思模家族以110.9億元位列《2018新財富500富人榜》第260名。
2019年10月,個人以60億元財富排名《2019 LEXUS雷克薩斯·胡潤百富榜》第684位。
2020年5月,何思模家族以67.2億元人民幣財富位列2020新財富500富人榜第470位。
2021年5月13日,何思模家族以116.5億元財富位列《2021新財富500富人榜》第37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