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中國還是整個國際上,“馳名商標”都屬于一個品牌的最高級別榮譽。我們對中國馳名商標很熟悉,那么你了解國外品牌認定馳名商標的條件有哪些嗎?國外馳名商標又能不能在中國得到有效保護呢?本期專題,MAIGOO編輯帶你了解馳名商標國際保護制度,看看國際上的馳名商標認定方式是什么。
“馳名商標”的英文表述為“well-known marks”或“well-known trademarks”。全球各國對于馳名商標的稱謂有著些許差異,比如美國就只有著名商標(famous marks)的概念,法國則同時納入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概念,甚至有些國家還會把馳名商標稱為高信譽商標、周知商標等。
除了稱謂有差異之外,各國對馳名商標的定義也有著些許差異,國際上并沒有一個統一的馳名商標概念。按照寬泛的說法,馳名商標就是指被相關公眾廣為知曉的商標。
根據《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相關規定,馳名商標的認定主體主要是各成員國的行政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馳名商標國際公約并未對馳名商標下定義,也沒有提及其認定標準,只是對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和措施做出了規定,因此馳名商標的認定主體和細節仍需要各個國家自己的法律法規加以補充。
每個國家馳名商標的認定流程和方式皆有所區別,但大體上分為主動認定和被動認定兩種類型。
馳名商標這一概念最早出現在1883年簽訂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中國于1984年加入該公約。目前《巴黎公約》擁有177個成員國,包括中國、美國、法國、日本、德國等主要國家。
這些成員國旗下認定的馳名商標,不管有沒有在另外國家取得商標注冊,公約各成員國都應禁止他人使用相同或類似于馳名商標的商標,拒絕注冊與馳名商標相同或類似的商標。
商標是具有地域性的,在美國注冊的商標來到中國就不會再受到保護。而一旦這個商標被認定為馳名商標,那么這個商標就具有了“馳名”的事實,不管這個商標有沒有在中國或其他國家注冊,都會受到各個國家的保護,這種保護在程度上分為相對保護和絕對保護。
馳名商標蘊含著巨大的價值,雖然各個國家給予了馳名商標特殊保護,但這種保護是有限度的,并且需要商標權利人花費大量時間、金錢來進行維權。最好的辦法是馳名商標提前到各大國家申請注冊,并取得該國的馳名商標榮譽,下面以國外品牌認定中國馳名商標為例。
商標搶注是一個全球性現象,為了利益,不少不良公司憑借時間差,在本國注冊那些還沒來得及申請注冊的其他國家馳名商標。比如同仁堂、王致和、聯想都在其他國家遭遇過惡意搶注,而蒂芙尼、耐克、美孚也在中國遭受過惡意搶注。
馳名商標可以獲得國際間的相互保護,但其實這種保護效力是有限的,因為國際上并沒有一個強有力的國際馳名商標保護機構來解決糾紛。在大多數國家,高昂的訴訟費、繁瑣的程序都使得馳名商標的權益維護變得十分艱難。
因此馳名商標國際之間的保護制度還需要進一步的完善,才能保護每一個馳名商標的權益。當然,馳名商標權利人更應該具有相應的未雨綢繆意識,即使暫時沒有業務擴張的目標,也要在幾大主要國家提前注冊申請商標,防止他人惡意搶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