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新政發〔2024〕66號),自2025年1月1日起,新疆最低工資標準按區域劃分為三檔,月最低工資標準三個檔次分別為2070元、1890元(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按照1900元執行)、17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三個檔次分別為20.7元、18.9元(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按照19.0元執行)、17.5元。調整后的新疆最低工資標準如下:
月最低工資標準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