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汕尾市發展和改革局2021年2月23日發布的《關于汕尾市區自來水價格簡化分類及調整銷售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汕尾水費收費標準如下:
(一)計量水價標準
1.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級用水量25噸(含)以下部分1.68元/噸,第二級用水量26-30噸部分2.52元/噸,第三級用水量31噸(含)以上部分3.36元/噸。供水公司躉售住宅小區生活用水躉售價為1.7元/噸。
第一級用水量按每戶4人以下(含4人)確定,每增加一人各級用水量相應增加6噸。
2.非居民生活用水:工業用水、行政事業用水、經營服務性用水等三類合并為非居民生活用水,按2.19元/噸執行。
3.特種用水:4.2元/噸。
(二)容量水價標準
分類容量水價明細表
單位:元/月·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