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發布的《關于規范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長發改價調[2025]8號),業主大會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住宅物業服務項目包括綜合管理服務,公共區域清潔衛生服務,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公共區域綠化日常養護服務,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日常運行、保養及維修服務等五項。服務等級根據服務內容、服務要求和設施設備配置等情況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等級從低到高,最高為四級。
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基準價根據物業服務內容、服務特點、服務成本等因素變化,物業服務分項目收費標準可以在基準價上下浮動,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過30%。
| 項目 | 級別 | 收費基準價(元/平方米*月) |
| 綜合管理服務 | 一級 | 0.15 |
| 綜合管理服務 | 二級 | 0.3 |
| 綜合管理服務 | 三級 | 0.45 |
| 綜合管理服務 | 四級 | 0.6 |
| 公共區域清潔衛生服務 | 一級 | 0.1 |
| 公共區域清潔衛生服務 | 二級 | 0.2 |
| 公共區域清潔衛生服務 | 三級 | 0.34 |
| 公共區域清潔衛生服務 | 四級 | 0.4 |
| 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 | 一級 | 0.15 |
| 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 | 二級 | 0.25 |
| 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 | 三級 | 0.42 |
| 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 | 四級 | 0.5 |
| 公共區域綠化日常養護服務 | 一級 | 2 |
| 公共區域綠化日常養護服務 | 二級 | 3 |
| 公共區域綠化日常養護服務 | 三級 | 4.5 |
| 公共區域綠化日常養護服務 | 四級 | 6.5 |
| 共用部位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一級 | 0.08 |
| 共用部位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二級 | 0.1 |
| 共用部位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三級 | 0.12 |
| 供水系統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 | 多層0.06、高層0.09或按實分攤或通過租金、公共收益解決 |
| 供電系統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 | 按實分攤或通過租金、公共收益解決 |
| 排水系統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 | 0.05 |
| 公共照明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一級 | 多層0.04、高層0.06 |
| 公共照明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二級 | 多層0.05、高層0.07 |
| 公共照明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三級 | 多層0.08、高層0.1 |
| 消防系統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一級 | 多層0.05、高層0.08 |
| 避雷系統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 | 0.015 |
| 弱電系統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 | 0.08 |
| 電梯系統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 | 0.4 |
| 水景(動力)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 | 按實分攤 |
| 公區環境改善設備 | / | 按實分攤 |
| 商業保險 | / | 協商確定,按實分攤 |
| 收費項目 | 收費標準 |
| 已購車位物業服務費 | 普通車位30元/月·個,子母車位40元/月·個。 |
| 裝修服務費 | 帶電梯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天0.03元;不帶電梯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天0.02元。 |
| 裝修垃圾清運費 | 墻體垃圾清運費按不超過135元/立方米(拆除前自然密實體積)收取;墻體垃圾以外的其他裝修垃圾清運費按不超過3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