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的數字
吉祥的數字一般是雙數,結婚時忌諱選單日子,大概是怕有鰥寡之災吧。廣州春節家家必備金桔,它象征“大吉大利”,而在金桔市場上,那些標價兩元八(諧“雙發”)、八元八(諧“發發”)、十八元(諧“實發”,“實”在粵語中是“一定”的意思)等價格的金桔尤為搶手,正反映了人們對“八”這個數字的偏愛。特別有意思的是對電話號碼的關注,人們非常愿意要“八”與“六”,“八”與“發”音諧,“發”就是“發財”,多好;“六”是順,“六”和“六”連著更好,六六大順嘛!
忌諱的數字
從“一”開始就有忌諱,原因很簡單,“一”是單數。所以在給結婚或者祝壽人家贈送禮品的時候,一定要禁止送單數,以寄予好事成雙的愿望。而相反,有的民族還忌諱數字“二”,如給死者家或者病患者送禮表示慰問時,就忌雙數。滿族、朝鮮族忌雙日子出殯,其用意很明了,不希望不幸或痛苦再次降臨,壞事成雙。對“三”和“四”的忌諱也很普遍,因“三”與“散”諧音。揚州人做壽也忌諱這個數,所謂男不做“三”,女不做“四”,指年齡的“三十”和“四十”。一層意思是“三十”和“四十”年歲不大,不應該做壽;另一層意思是“三”和“散”、“四”和“死”諧音,不吉利。林明峪《臺灣民間禁忌》“婚嫁篇”說到,臺語“四”與“死”同音,“由四的語音聯想到死之影響所及,迄今有的醫院為順應病家的心理忌諱,絕無第四棟樓或第四號病房;公共汽車沒有四路,否則不就成了死路一條?游覽車及旅店據說亦無四號。大陸也有相類似的禁忌存在。以上所說顯然是人們對死的懼怕,故凡“四”數都在禁忌之列。
“六”意味著順順利利,但湖北天、沔一帶,人們竟以為“六”是不吉祥的,做菜(特別是吃雞蛋)、送禮物等數目絕對不可能是“六”。當地人讀“六”為“祿”音,因而“六”有“滿祿”、即“死”的意思,所以人們百般避諱。
“九”與“久”諧音,含有長久之意,而畬族某些集居地卻禁忌書寫“九”字,遇“九”字一律都改寫作“仸”。據說與畬族祖先為神犬的神話傳說有關。“犬”與“九”形近,故忌之。“十八”是當今人們都認為很吉利的數字,它的諧音“要發”表達了人們希望發財致富的討彩心理。但同樣是“十八”這個數字,在畬族亦被列入禁忌,尤其是青年人的婚嫁喜慶之日,絕不能選在十八日舉行,否則,將會像生前犯有罪孽的亡靈進入冥界一樣遭受十八次磨難。由此可知,數字禁忌的吉兇觀念是因時、因地、因民族、因行業等因素而有所差異的,不能一概而論。
西方的數字禁忌
西方有些數字禁忌是我國沒有的。西方最富神秘性和迷信色彩的不祥數字是“十三”,人們在多層建筑和醫院病房的標號上對“十三”都避之惟恐不及;有些航空公司沒有第十三號班機,旅館沒有第十三號房間;海員們厭惡在十三號啟程。為什么西方人對“十三”這個數字如此懼怕?這可能與古代北歐關于煞神起源的傳說有關。相傳有十二位北歐神祇聚餐,煞神不請自來,于是一桌坐了十三位尊神,餐后煞神惡作劇,害的一位最受人尊敬的神靈喪生。另外,出賣耶穌的猶大因為遲到,在最后的晚餐上也是第十三個人,于是,“十三”便成為不吉利的數字。在法國巴黎,有召之即來的第十四號賓客,這樣可使宴會擺脫“十三”這個數字。美國總統羅斯福的秘書格雷斯·圖利常常在最后一分鐘被叫到白宮的宴會桌上充當十四號賓客代替遲到或早退的人。又如英國伊麗莎白女王的妹妹瑪格麗特公主,1930年誕生在蘇格蘭時,皇宮的官員們沒有立即登記她的出生,因輪到她的登記號正好是十三。在日常生活中,西方人也往往設法不與“十三”這個數字遭遇。
十三號又逢星期五,則就更加不祥了。因為星期五也被認為是兇日,這可能與圣經的某些記載有關。有些古手抄本上記載夏娃和亞當被蛇引誘偷吃智慧之果時逢星期五,她和亞當被逐出伊甸園也是那一天;該隱殺害親兄弟亞伯也是在星期五;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也是星期五,因此,這一天一直就被認為是罪惡累累的。在平時,人們就形成不在星期五結婚、啟程旅行、喬遷新居、開始新的工作、剪指甲或翻動床墊的習尚。而且在19世紀以前,星期五曾是行絞刑之日,絞人的劊子手的薪金是十三個錢幣,絞環有十三個繩圈,絞臺有十三級等。正是如此多的歷史文化因子積淀成許多西方人對數字“十三”和星期五的恐懼。
與年齡有關的數字禁忌
年齡表示生命的長短,因此計算年齡的數字也就與生命有了瓜葛。有些數字因各種原因被歷史賦予了兇禍的含義,我國民間在敘說年齡時即避免使用它們,以防危及生命。
人們忌言“三十六、四十五、七十三、八十四”。人們以為“三十六、七十三、八十四”這些歲數是人的一大關口,究其原因,乃是出于對圣人和英雄人物的追念和崇拜。“三十六”是三國時期破曹操百萬大軍于赤壁的東吳大將周瑜的享年;“七十三”是被世代奉為“圣人”的孔子的享年;“八十四”乃是儒家另一大圣孟子的享年。因此人們認為這幾個數字是人生的一大關口,連圣人都難以逃避的,一般人更不用提了,所以人們都很忌諱這幾個年齡,俗語中有“七十三、八十四,不死也是眼窩刺”、“七十三、八十四,閻王不請自己去”等等一些說法。
中原一帶最普遍的歲數忌諱是四十五歲。據說這是與大清官包拯有關。《北平風俗類征·語言》引《朔紀》云:“燕人諱言四十五歲,人或問之,不曰‘去年四十四歲’,則曰‘明年四十六歲’,不知何所謂也。”而《汴梁瑣記》則有解釋:“汴地民間流傳,老包(拯)奉命往陳州放糧,中途遇盜,喬裝忘八(江湖中下九流妓女的鱉腳),逃出險地,幸免于難,其時正值包拯四十五這一年歲,必屬厄運,因而忌言四十五歲,多改稱四十四或四十六歲,以避之。”
忌“六十六”。民間以為六十六歲是老年人的一個“坎兒”,俗諺云:“年紀六十六,閻王要吃肉”。東北一帶老人六十六歲生日時,要由后輩給他包六十六個餃子(一般都盡量做得小些),如果能一次吃完,就預示這個“坎兒”能夠平平安安地過去。河南一帶,老人六十六歲生日時,閨女要送一塊肉來,大概是為了還上閻王的債,客觀上卻是解了老人的饞,還了女兒的愿。
關于歲數的禁忌,各地還有一些特別的說法。浙江湖州,凡年老壽終,恰遇八十一歲,不能說出這一數字,俗曰九九八十一,財數算盡,后代有窮敗之意。臺灣忌諱歲數逢九,以為九歲、十九歲、二十九歲……九十九歲等等為厄關,恐有病災傷亡禍事發生。這是因為在古人的觀念里,一三五七九為陽,二四六八為陰;九為陽數之極,物極必反,故是代表由盈而虧、由盛轉衰的不吉數字。清人董含在《菁鄉贅筆》里就說:“古人逢九,云是年必有災殃。”所以民間忌諱歲數逢九。
忌諱的數字是因為人們認為它們對人有危險,不是孤獨、離散、破財,就是臨終死亡,都是大不吉利的。它們的影響力至今仍十分強大,當今各大商場衣物上的標價,非“六”即“八”,反映了人們發財和長壽的良好愿望,也是人對自身本能保護的表現。但是,這類禁忌同樣沒有科學道理,完全是人們“心造的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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