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禁毒日的由來
20世紀80年代后期,毒品問題愈演愈烈,蔓延全球。毒品的泛濫直接危害人類的身心健康,并給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帶來巨大威脅。全世界吸食各種毒品的人數高達2億,僅美國每年就有近50萬人因吸毒喪生。由販毒、吸毒誘發的盜竊、搶劫、詐騙、賣淫和各種惡性暴力犯罪嚴重危害著許多國家和地區的治安秩序。有些地方,販毒、恐怖、黑社會三位一體,已構成破壞國家穩定的因素。
鑒于日益嚴峻的形勢,1987年6月12日,根據聯合國秘書長的建議,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召開了“麻醉品濫用和非法販運的問題國際會議”,這是部長級禁毒國際會議,有138個國家的3000多名代表參加,討論麻醉品濫用和非法販運問題。
在這次規模空前的禁毒國際會議上,會議通過了禁毒活動的《綜合性多學科綱要》,向各國政府和組織提出了今后的禁毒活動中開展綜合治理的建議。會議提出了“珍愛生命,遠離毒品”(yes?to?life,not?to?drugs)的口號。
6月26日大會結束時,為了進一步引起各國、各地區對毒品問題的重視,號召全世界人民共同抵御毒品的侵襲,與毒品犯罪活動作堅決的斗爭,也為了紀念這次意義重大的國際禁毒會議,與會代表一?致建議,將每年的6月26日定為國際禁毒日。這項建議被聯合國采納。當年召開的第42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正式確定每年的6月26日為“反麻醉品的濫用和非法販運國際日”。
從此,每年的6月26日就成為“國際禁毒日”。

國際禁毒日發展歷史
199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授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可核準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
199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首先授權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準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
1991年6月,中國召開全國禁毒會議。
1991年4月30日,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召開第34屆反毒品會議。
1990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務會第十七次會議上通過了《關于禁毒規定》,共16條。
1990年11月,中國成立了國家禁毒委員會。
1990年4月9日,世界部長級反毒品大會在倫敦召開。
1990年2月20日至23日,聯合國在美國紐約聯合國大廈舉行禁毒特別大會。
1989年11月13日,國務院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掃除吸毒、販毒,“除六害”運動。
1988年11月,100多個國家代表在維也納訂立了全面反對毒品走私的國際性協議。
1988年1月21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懲治走私罪的補充規定》。
1987年6月,聯合國確定每年6月26日為國際反毒品日。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1982年3月8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嚴懲嚴重破壞經濟的犯罪的決定》。
1973年3月,聯合國麻醉品濫用管制基金成立。
1946年2月16日麻醉藥品委員會成立。
1946年2月16日聯合國麻醉藥品司在日內瓦成立。
國際禁毒日設立宗旨
世界范圍的毒品蔓延泛濫,已成為嚴重的國際人民的威脅。據聯合國統計,全世界每年毒品交易額高達5000億美元以上,是僅次于軍火交易的世界第二大宗買賣。80年代,全世界因吸毒造成了10萬人死亡。毒品不僅嚴重摧殘人類健康,危害民族素質,助長暴力和犯罪,而且吞噬巨額社會財富。對于發展中的國家來說,毒品造成的損失和掃毒所需要的巨額經費更是沉重的負擔。
1987年6月,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舉行了聯合國部長級禁毒國際會議,有138個國家的3000多名代表參加了這次國際禁毒會議。這次會議通過了禁毒活動的《綜合性多學科綱要》。26日會議結束時,與會代表一致通過決議,從1988年開始將每年的6月26日定為“國際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全國各地對毒品問題的重視,同時號召全球人民共同來解決毒品問題。同年12月,第42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決定把每年的6月26日定為“禁止藥物濫用和非法販運國際日”(即“國際禁毒日”)。
聲明:以上內容源于程序系統索引或網民分享提供,僅供您參考使用,不代表本網站的研究觀點,請注意甄別內容來源的真實性和權威性。申請刪除>>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