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設計標準淺談
1、前言
隨著人們對建筑物舒適度、便利性及節能等各方面要求不斷提高,智能建筑發展迅速并成為未來建筑物的發展趨勢。智能建筑集現代建筑技術、通信技術、自動控制技術和計算機技術于一體, 以建筑為平臺,兼備建筑設備、辦公自動化及通信網絡系統,集結構、系 統服務、管理等于一體的最優化組合,向人們提供安全、高效、舒適 便利的建筑環境。本文著重探討一下智能建筑設計的要點。
2、智能建筑的優勢
2.1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智能建筑對溫度、濕度、照度均加以自動調節,甚至控制色彩、背景噪聲與味道。創造了安全、健康、舒適宜人的辦公環境,從而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2.2有利于節約能耗
智能大廈空調與照明系統的能耗很大,約占大廈總能耗的70%。按事先確定的日歷程序,區分工作與非工作時間,盡可能利用自然光,對室內環境不同標準實施自動控制,自動升降室內照度與溫濕度,并能夠最大限度地節省能源。
2.3有利于靈活布線
室內辦公所必需的通信與電力供應具有極大的靈活性,通過結構化綜合布線系統,在室內分布多種標準化的弱電與強電插座,只要改變跳線,就可簡捷、快速地改變插座功能。
2.4有利于業務互聯
在智能建筑中,用戶通過國際直撥電話、可視電話、電子郵件、聲音郵件、電視會議、信息檢索與統計分析等多種手段,可及時獲得全球性最新信息和資料。通過國際計算機通信網絡,可隨時與世界各地的企業或機構進行各種業務工作。空前的高速度,大大有利于決策和競爭。

3、智能建筑設計中容易出現的問題
3.1設計質量不夠高
我國的智能化建筑設計的應用水平還不高,地區之間的發展也不夠平衡,而且產業化的水平比較低,有的設計產品還不能適應市場和用戶的各種需求,在軟硬件的設計方面,還比較缺乏自主的知識產權產品。而且很多建筑的需求者對建筑單位的智能化設計期望比較高,這與目前的人員水平形成矛盾,由于目前的設計人員對智能建筑設計的方法以及智能化設備的操作還不是很熟練,因此在建筑竣工后也還是可能出現一些問題。比如建筑的集成性比較差,監控點的配置不夠合理,建筑的控制精度比較低等,這些都會導致建筑設計日后的管理困難。
3.2驗收規范不健全
近年來,智能建筑設計技術不斷發展,相關的設備和系統規范都還不夠健全,這導致工程的規劃、設計、監督以及竣工驗收等,都缺乏相應的管理規范和技術法規,致使很多智能化設備在驗收的時候沒有工程測試、沒有驗收規范和標準,也就不能真正檢驗產品的合格性。
3.3智能系統不達標
智能建筑設計很大程度上考慮了業主的需求,待他們提出相應的需求之后,再由設計單位進行智能建筑的設計方案的提出等,而深化的設計和具體的功能實施則是由功能系統集成商來完成,這導致了不同單位之間的聯系脫節和不協調。智能建筑設計的系統集成商具有怎樣的技術水平和職業道德水平,都會對建筑業以及相應的智能建筑造成很大的影響。由于目前,系統集成商對商業利益的追求程度比較高,在管理過程中也缺乏相應的約束機制,導致很多工程項目完工之后,智能系統還達不到相應的要求。
3.4后期管理不到位
注重建設過程而輕視管理是我國目前智能建筑設計領域存在的比較普遍的現象。很多的用戶對智能化建筑的物業管理意識還很淡薄不夠濃厚,因此,在選擇建筑的物業時,所選擇的物業也不能滿足業主的各種智能化要求和目標。有的時候,只注重眼前的利益,一味地降低智能化的專業技術人員人數和知識層次,導致智能化系統不能正常有效的工作,很多開發商也不能提供大量的資金來保證建筑的完整性和高利用率,業主也無法真正享受到智能建筑帶給生活的便利和好處。
4、智能建筑設計的要點
4.1方案設計合理
方案設計必須以需求分析為首要依據,必須針對建筑物的具體要求作出符合該建筑物的方案。設計必須多元化和個性化,不同地域、不同性質、不同規模的建筑不可能有唯一的解決方案。設計初期業內以至建筑師基本不考慮或很少考慮智能系統的要求,甚至在結構主體已經完工的條件下去考慮建筑物的智能系統要求。如此格局,當然只能引出一系列的不合理結果。在建筑物本體的方案設計中,建筑師和專業工程師就應該開始緊密配合,除了在豎井、層高、墊層和吊頂等方面的局部調整進行微觀配合以外,還必須在建筑布局、建筑形式、建筑內容等方面的全面調整進行微觀配合以外,還必須在建筑布局、建筑形式、建筑內容等方面的全面調整進行宏觀配合。建筑師和各專業工程師不同專業工程師和工程師之間都必須緊密地配合,才可能創造出完美的智能建筑作品。作為設計人員,應該認識到: 技術最終是為用戶服務的。
4.2系統設計全面
審評過程與建筑主體的方案審評大致相同。批準后的方案具有一定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系統設計在方案審批后進行,是方案設計的進一步深化和細化過程。一般應與建筑主體的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同步進行。但是由于建筑智能化系統的特殊性,建筑主體設計單位不可能按習慣施工圖的深度繪制出詳細的建筑智能化系統的施工圖。只能繪制出介于現行初步設計和施工圖之間的技術設計圖紙,可稱之為系統設計施工圖。系統設計施工圖已基本完成各種系統的主要技術指標、系統解決方案、管線路由、電源供應、系統接地等主要構件的設計,也必須完成與建筑主體專業和其他設備專業的配合工作。完整的、全面的系統設計圖作為日后的招標、投資工作、優化設計等的需要。
4.3優化設計到位
智能建筑系統的快速發展使得系統設計與系統實施的時間差造成系統設計的不合理因素大大增加。所以,系統的集成商在投標時和中標后,必須根據總體設計方提供的系統設計施工圖和招標文件,在滿足相應要求的前提下,結合技術的發展和自身產品的特點,對系統設計進行優化和調整,得出符合標書要求的既先進又最經濟的方案,在符合技術規格書要求的前提下按“低價者得”的原則評價。中標后的系統集成商應在總體設計方的指導下,根據系統設計施工圖和具體的產品自行或委托設計方再進行優化設計,并經總體設計方統一后報業主批準實施。優化后的設計方案既要保持系統的先進性、實用性、開放性,又要優化配置并盡可能的減少業主的投資成本。技術經濟性應是優化設計首要考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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