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身權的內容
(一)著作人身權
1、發表權
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發表權只能行使一次,除特殊情況外,僅能由作者行使。
2、署名權
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它包括作者決定是否署名,署真名、假名、筆名,禁止或允許他人署名等權利。
3、修改權
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
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二)著作財產權

1、復制權
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行權
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3、出租權
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4、展覽權
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5、表演權
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
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視聽作品等的權利;
7、廣播權
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公開傳播或者轉播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項規定的權利;
8、信息網絡傳播權
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使公眾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9、攝制權
即以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
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
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12、匯編權
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著作人身權利與著作財產權的區別
1、歸屬不同
著作人身權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權原始主體所有;而著作財產權不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權原始主體所有,也可以歸著作權繼受主體所有。
2、保護期不同
除發表權外,作者終身享有著作人身權,沒有時間的限制。而著作財產權具有嚴格的保護期限。在著作權的有效期限內,作者的著作財產權可以依法繼承、轉讓和許可他人使用。
3、內容不同
著作人身權不具有直接的財產的內容,具體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而著作財產權則是使著作權人獲得財產利益為主要內容的權利,內容具體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4、所受限制不同
著作人身權基本不受合理使用、法定許可、強制許可的限制,而著作財產權則依法受到合理使用、法定許可使用和強制許可使用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