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案件有必要請律師嗎
自訴案件按原告和被告的不同,律師作用有所區別,當事人可按自己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聘請。是否請律師有兩點需要搞清楚,一點就是自己對訴訟的案件了解透徹,相關法律法規也比較了解。再就是案件案情比較單一簡單,比如借貸糾紛,有借條有轉賬憑據。如上就可以不請律師。否則還是請律師的好,畢竟律師在訴訟方面會更加的精通和專業,對于案件的審理肯定有幫助。當然我們作為自訴人也可以不請律師,大家就要做出正確的決定,以免對自己不利。

律師的優勢
1、律師有豐富的專業知識。
相對于普通人,律師解決問題的最大優勢在于其擁有豐富的專業法律知識。
2、提高訴訟效率,把握訴訟時機。
訴訟要按法定的程序展開。律師可以把必要的事情先妥善安排,保證證據資料齊備、程序規范。
3、最大限度的降低當事人的損失。
律師會尋求快捷、便利、省時省力的法律救濟渠道,合法有效地維護當事人權益,最大限度地減低當事人的損失。
什么情況下需要請律師
1、一目了然的明白案子,可以不請律師。
有些案件證據簡單清楚,法律規定明確,案件的結果明顯,可預見性強,具有不可改變性。這樣的案子只要通過向律師咨詢,詢問訴訟的方法、技巧,了解一下程序方面的有關要求,如果證據就在當事人手里,就可以不請律師。
2、認為不可逆轉的案子,可請可不請。
有些案子如特別重大的殺人案等刑事犯罪案,如果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特別惡劣和后果特別嚴重,處理的結果可以說是不可逆轉的,很難找到變通的補救辦法。這種情況下可以不請律師;當然有些當事人也為盡仁義之道而請律師。但是,這些重大復雜的案子中,有時也有在表面清楚、嚴重的外表下,蘊藏著意想不到的證據矛盾、缺陷和深層的原因。這些情況要在辦理的過程中才能發現,事先往往無法預知。因此這種情況就屬于高風險高收益的案子,需要當事人仔細權衡利弊。
3、從常理上看似乎很簡單,其實蘊藏著復雜的法律關系的案件,最好請律師。
有些案子表面上看好像很簡單,用普通的常理就可以講通,但實際上卻因蘊含著復雜的法律關系,需要嚴格地把握法律程序和訴訟技巧,如訴訟主體的確定,訴訟請求的提出,證據的收集、選擇等,都要精心策劃。有些人貪圖省錢,找幾個律師咨詢一下或者到書店里買幾本法律書一看,臨陣磨槍,不委托律師,結果撿了芝麻丟了西瓜,因小失大,把能贏的官司也打輸了。
4、證據材料不全、漏洞大,定性模糊的案子,要請律師。
相當多的案子都是證據不全、材料存在矛盾,疑點眾多或定性處于兩可之間。這種案子回旋余地大,案件的處理結果具有不可預測性,是律師最能起作用的時候。這種情況下更需要律師細致、認真和謹慎。當事人要特別注意不要只想聽好承諾,滿足于律師大包大攬,而對持真正認真、謹慎的態度的律師,以為是吃不準案子。結果會誤大事。其實只有能看出病的人,才能真正治好病。
5、平時請律師更重要的,未雨綢繆。
俗話說:防患于未然,才是萬全之策。許多當事人在遇事(糾紛)時才去請律師,認為平時請律師沒有用,是擺設,認識不到請律師的很重要性其實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如果在平時,特別是在簽協議、做出重大決策時,不請律師,而是在出現糾紛時才請律師,有時雖然花了大量的代理費和訴訟費,但木已成舟,律師費盡心思仍無力回天。所以在日常事務中請律師,花錢少,省力氣,保平安,才是更重要的。